当企业高管限薪受到人们高度关注后,三一重工董事长梁稳根表示只拿“一元年薪”。曾经以6600万元“天价年薪”备受舆论压力的中国平安保险董事长马明哲,更是做出了惊人之举,声明“自己2008年不领薪酬”。然而都并没有赢得满堂喝彩,这不仅是因为此举属于马明哲“个人行为”,媒体报道的措辞还用了一个“将”字,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人们搞不懂背后的逻辑是什么。他们是在像曹操那样的“割发”,还是为了企业“减负”?
三国时的曹操割发,是一种以发代首的“行刑”,用来表明治理严明。公元199年,曹操和袁绍在官渡进行战略决战前,曹操坚信:“我虽不及袁绍兵多地广,但我军号令严明,故能以少击众。”他下令:“卒士无败麦,犯者死”。偏偏他自己的坐骑在行军途中受惊,踩坏了老百姓的麦苗。曹操说:“我虽不能斩首,但一定要加刑。”便将自己的头发割下一大把,掷在地上,以代斩首。这在当时看并非做秀,而是为了号令三军。
而我们今天所说的限薪并不是一种处罚,而是为了使畸高的薪酬趋于合理。因此“零薪酬”不能算作自罚,但是企业高管的用意却是像曹操割发那样,在威慑“三军”。其潜在的逻辑是什么?那显然是减轻劳动力成本的负担。当三一重工董事长梁稳根决定自愿领取1元年薪后,集团内部就发出一份《同舟共济 共度时艰》的倡议书,建议党员干部带头“降薪”,“推迟年薪或领取一半年薪,推迟领取年终奖或领取一半年终奖。”无论在实际上是否起到了全员减薪的作用,其用意显然是为了为企业“减负”。
不过“一元年薪”或者“零薪酬”与曹操的割发为了法令的严肃性不同,那是非法的,因为这违反了国家最低工资保障的有关法规。企业高管也是劳动者,得到合理收入是正常的。如果我们承认“一元年薪”或者“零薪酬”的示范作用,就有可能使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非法行为合法化,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就难以落地。根据三一重工2007年年报,董事长梁稳根之前的年薪为63万元,相对于他的上百亿身家,2009年“一元年薪”的损失不过九牛一毛;而对于普通劳动者就不一样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收入将直接影响到一家老小的生计。“减负”即使不至于减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也将减少普通劳动者的收入,这固然一时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却是与扩大内需的政策指向相悖的,将抵消国内市场行业振兴有关举措的作用。由此可见,“减负”不利于宏观经济环境的根本好转,反过来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当然,“减负”是为了生存,“发展才是硬道理”。但是金融海啸使我们认识到,解决好如何发展的问题更为重要,坚持科学发展才是正确的选择。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社会和谐,不能以社会公正为代价换取发展。限薪就是为了社会公正,使人们对社会公正充满信心。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是高管的责任所致,那么他应当付出的代价就不应当仅仅以自己的薪酬为标准进行衡量;如果企业高管承认自己的劳动价值应当为零,那么他就应当勇敢地辞职。在金融海啸面前,有作为的企业家应当更多地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而不是反过来要求为保证绩效而“减负”。“减负”式的发展不是科学发展,是在掩盖自己的折腾,极有可能是假发展。如果在“减负”的逻辑中,“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那我们就不禁要问:胡可谓发展。正如汕头南澳县县委的一位领导同志所说的那样,“与其乱发展,不如‘不发展’”。如果体现个人绩效的发展换来的是环境恶化、秩序混乱的恶果,就是白给也不能要。
当然,企业高管在金融海啸面前,采用“1元年薪”“零薪酬”激励自己的精神是可贵的;但是在严峻的市场形势面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才是关键,气可鼓而不可泄。如果高管降薪像曹操割发那样是法当严惩退而求其次,那也不能以谢国人。即使能够降低一些经营成本,其作用也非常有限。(张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