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从安徽到天津,一个月内发生了两起“杀医案”,而这距哈医大医务人员被刺、1死3伤的那起惨案,只有不到8个月的时间(据12月13日《中国青年报》)。
网友徐娟:正如一些医学专家所言,医生和患者应该是一个战壕的战友,在这场战争中,共同的敌人是疾病。从医患关系走到刀刃相见,无疑是一个双输的结果。频发的“杀医案”,杀的不仅是一两个医生,而且是医患之间的信任,进而加剧医患矛盾。在医患二者之间无法自行调和矛盾的当下,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力量介入就显得非常重要,这就是法律的完善和保险的救济。
一方面,应参照当今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对医生这种职业赋予一定程度的刑事和民事方面的豁免。目前,我国这方面的规定都散见于一些行政规章之中,难以被公众所了解,更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保险制度,为医生职业风险买单。在美国,执业医生都必须强制购买职业风险保险,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生个人不承担经济赔付责任,患者直接向保险公司领取经济索赔。目前,我国还没有实行医生职业风险保险。
笔者认为,建立这项保险制度,不仅可以相对客观、公正、公开地处理医疗纠纷,而且可以有效保护患者利益,最大限度使患者得到赔偿,避免医生为了自我保护而做出对患者不利的行为。(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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