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等多地施行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引发了广泛关注,对于公务员是否应该有“财产隐私”?网友们也发表了不同的观点。
12月9日,广东省试行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名单诞生:珠海市横琴新区、广州市南沙新区、韶关市始兴县作为试点区县,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据了解,珠海市横琴新区半年来试行的官员财产公示,采取的是“内部公示制度”,即相关干部个人财产情况通过内部网络,向横琴新区全体干部职工公示。
官员财产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公示?这是此次试点的关键,也是学者、网友们讨论的一个重点。一些学者表示,“受理申报后不向社会公开”,是导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始终未能发挥较大作用的最重要原因。因此,有学者建议官员财产申报后应向全社会公开,要赋予社会公众具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而反对的声音认为,公示财产范围,不应该是全体公众。全国人大代表、律师刘玲就表示,官员财产公示侵犯隐私权,可能被犯罪分子“盯上”。刘玲认为,公务员财产应主要向有权机构(纪委、监察部门或者其他专门机构)申报、公示。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微博上公开表示,官员财产与老百姓财产是两回事,“官员掌控公共资源、行使公共权力,他们的房产信息、尤其是一定级别的干部、重要岗位干部,不该是隐私”。
他的观点得到了不少网友的赞同。新浪网友“树影婆娑”说,政府有关部门的自查自纠还是有局限的,前不久广东番禺对曝光“房叔”房产信息的人动用“撤职”处罚!就说明了某些政府官员脑子里想的还是为自己的财产信息打上一堵防火墙。网友“飞满弓”评论说:手持公器,公开收入财产、接受监督,这是国际通行的惯例,这都要否定吗?
针对众多网友的热议,人民网微博点评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官员财产公开才是治本之策,网络反腐也需程序正义。网民应通过合法途径举报。(徐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