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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高管薪酬怎么发

2012-12-27 16:29:58 来源:《羊城晚报》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箭在弦上。民患寡亦患不均,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求平衡,是中国必须面对的重要命题。

其实,不管在哪个国家,企业高管薪酬都备受关注。那么,外国企业高管的薪酬是怎样的呢?

A

外国高管薪酬

与企业和股东利益捆绑

外国企业不会给高管很高的现金工资,薪酬主体体现在企业各种形式的股权上。高管们只有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才能从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奖励。公司利润高,薪酬就高;公司利润低,薪酬就低;公司亏损,高管这部分薪酬就化为乌有。

高管薪酬不单指工资,还包括短期绩效奖、长期绩效奖、各种福利、养老金和保险等所有形式的有价值报酬的现值。

外国企业高管的薪酬设计相当复杂,其目的就是把高管自己的利益与企业和股东的利益捆绑在一起,防止高管把企业变成自己的“摇钱树”,不考虑企业本身利益和长期发展。

为此,外国企业不会给高管很高的现金工资,薪酬主体体现在企业各种形式的股权上。

举例说明:公司与高管签订协议,规定完成年度利润增长10%的目标后,公司奖励高管100万股股票期权。到年末,目标实现,公司兑现奖励。高管此时可以行权,高管先按10元的行权价购买这100万股股票,然后再按照每股20元的现价卖出,100万股共获利1000万元。

如果公司业绩不好,股票价格下跌,例如跌到每股10元以下,高管的这部分薪酬就颗粒无收了。

当然,为了拴住高管,防止高管的错误决策为公司未来几年带来风险,奖励给高管的股权有很多限制。有的企业规定数年后方可行权,防止高管“见好就收”。也有的企业要求高管在行权时,必须保留一部分股份作为“质押”,如果因高管失误给企业带来损失,企业则没收这部分被“质押”的股份。

2009年,摩根士丹利高管薪酬中有约四分之一为现金,其余为递延股票,薪酬最高的30名高管大部分人所获得的薪酬至少有65%被递延支付,这些钱在公司如果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必须返还给公司。

还有的企业要求高管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普通股,这也是要求高管的利益要与企业和股东利益保持一致。例如,美国3M公司就规定,董事必须在3年任期内,拿出两倍于其聘用费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公司的股票。

B

美国首席执行官现金薪酬7年没有增长

伯克希尔公司行政总裁沃伦巴菲特的现金工资30年保持每年10万美元不变。高盛高管2009年现金工资为零,所有高管的薪酬只能来自绩效奖,而且是股权,这就意味着,企业亏损了,高管拿不到分文薪酬。

美国企业高管薪酬是世界最高的,但拿天价薪酬的高管其实是凤毛麟角,且大多是股权收益。

2005年,美国1500家大型企业首席执行官的薪酬中位数为320万美元,而现金工资仅为69.7万美元,其他基本上都是绩效奖的股权收益的现值。

根据《美国人力资源研究》2012年10月发布的数据,美国首席执行官现金年薪平均为731346美元,7年来美国首席执行官的现金薪酬并没有实质性的增长。

以上说的是顶级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薪酬,美国绝大多数企业的首席执行官的薪酬可比我们想象的惨多了。

根据美国劳工部的统计,2011年,美国全国从业人员工资中位数为34460美元,企业首席执行官工资中位数为109320美元,仅是全国工资中位数的3.2倍。

美国政府对有政府注资的企业高管薪酬规定得相当严格。对亏损企业,高管可能得不到任何薪酬,例如,美国银行首席执行官肯尼斯刘易斯2009年就是零薪酬,他还要把已经领到手的100多万美元工资还给美国银行。

美国少数企业高管虽然拿着不菲的薪酬,但他们的开销也大,不像中国的企业高管,住房、用车等都可以从公司报销,他们的这些消费都要自己掏腰包。

另外,美国企业高管如被股东起诉,其诉讼费和败诉后的赔偿,均要从自己的腰包掏钱。1933年,美国烟草公司股东起诉总裁乔治华盛顿希尔,股东认为他的130万美元薪酬过高。官司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裁决,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必须接受司法审查。后来,世通公司和安然公司董事们也是自掏3300万美元与股东打官司。

C

中外高管薪酬对比

美国政府对有政府注资的企业高管薪酬规定得相当严格,要求高管现金薪酬不得超过50万美元,额外薪酬必须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发放,而且要等这些公司归还了政府注资后方可授予。如发现公司财务作假,公司前25位高管必须交出所有奖金。

在中国,2011年,中信证券殷可薪酬为1601万元,万科王石、郁亮、丁福源和丁长峰分别为1504万、1305万、851万和809万元,中国平安丁新民和马明哲分别为992万和988万元,中集集团麦伯良为958万元,大大突破了国企高管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年收入12倍的限额。

对比国外:

法国对公用性、垄断性公司高管薪酬直接参考公务员薪酬制度进行管理,不考虑市场因素。薪酬标准由财政部确定,没有浮动工资,也不实行年薪制。

瑞典政府禁止向国企高管发放奖金,瑞典财政大臣安德斯博里在2009年3月24日《达根斯新闻》报上发表署名文章说:“毫无疑问,国有企业管理层须把瑞典民众的福祉放在心上。”

根据英国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12年7月,英国全国平均工资为每周471英镑,私营企业为468英镑,政府公共部门为485英镑。企业高管和政府高级公务员的平均工资为每周776英镑,企业高管工资是普通百姓的1.6倍。

在挪威,企业高管薪酬是人均GDP的1.2倍,是最低工资的2.1倍,是人均工资的1.6倍。

2010年,加拿大全国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4366加元。而全国所有企业高管薪酬平均约为71000加元,是全国平均工资的1.6倍。

中国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的主要问题是,薪酬与绩效几乎没任何联系,也就是说高管“旱涝保收”,即使企业亏损高薪也照拿不误。2011年上市公司年报显示,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11年的净利润比上年下滑了26个百分点,高管薪酬总额却上涨了22%,有23名上市公司高管年薪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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