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已在8个省、市实现异地即时报销。而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最近开通试运行,并与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9个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今后参合农民将通过这一平台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
目前绝大部分跨省就医的患者只能回参保地报销,不仅要垫钱,而且手续烦琐,还常常因各种原因报销不了,导致众多流动人口有“保”难“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9省市参合农民可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自然是个好事。不过,这离想象中的异地就医报销似乎还有一定距离,其一,跨省即时报销仅限于9省市之间,超出这9省市,仍然无法异地报销;其二,报销的对象仅限于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换句话说,占医保主体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是无法在9省市之间异地报销,这无疑令人对这个好消息有点小小的失望。
接下来的疑问便是,既然9省市之间的参合农民能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那么何时才能突破9省市,而延伸至全国范围?更进一步的追问是,既然城镇医保已在8个省市实现异地即时报销,那么何时才能推广到全国?
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流动人口已达2.36亿,其中跨省流动人口占到了67%。摆在他们面前的一大现实问题就是异地就医能否医保报销。理论上说,只要参加了医保,不论在何地就医,都应该即时报销。然而现实中,由于各地医保政策不统一,导致异地报销很难实现。
跨省就医直接报销究竟“卡”在哪里?从技术层面来说,信息化建设滞后、省级结算中心没有建立,这是最直接原因。但技术原因好解决,在互联网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这并不算什么问题。何况9个省级平台互联互通,这已经表明医保信息完全可以共享。问题其实很明显,跨省报销难在地方之间如何解决其中的利益冲突问题。
打个形象的比喻,参保居民在本地看病,钱是“从左兜到右兜”,而跨省就医则是“把钱放别人兜里”。鉴于人口流动趋势大多是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迁移,实行异地就医报销直接对后者医保基金形成冲击。因为经济发达地区医保缴费基数高,返还比例也高,从政府角度来说,发达地区感觉自己是在“花钱买亏”,于是便消极对待这一政策。
因而,要推进跨省就医的异地报销,一方面要提高医保统筹层次,每个省实现省级统筹,再逐步实现全国统一,最终打破医保制度的属地化管理。因为只有统筹管理全国医保基金,才能便于以转移支付等手段来平衡各地区的医保差距。以此而言,到2015年才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显然步子太慢了。以这样的进度,实现全国统一异地报销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希望这一规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另一方面,跨省就医异地报销的背后也隐藏着医保“多轨制”的不公诉求。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这些何时并轨到统一的医保体系中,还是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