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全会提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专家指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就要加大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倾斜力度,扭转收入分配格局失衡的局面。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从三中全会公报看,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更加明确。其中,财税体制改革值得期待。
“财税涉及到初次分配,更涉及到二次分配,财税体制改革将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和居民的分配关系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等,这对促进收入分配体制其他方面的改革意义重大。”苏海南说“期盼收入分配改革借三中全会‘决定’东风向前迈进重大一步。”
“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是收入分配改革的诉求之一,也是收入分配的再分配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只有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才能更好完善社会保障。”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说。
他认为,社会保障和市场经济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应的,后者效率优先,多劳多得。为了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应该在初次分配中,兼顾效率和公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让劳动者劳有所得、干有所值。
而再分配中,则更加注重公平,其中完善社会保障是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内在要求。褚福灵表示,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特别注重公平的两个内涵。首先是权利的公平,即每个人都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有相应的制度。其次是有公平的标准,在制度内,缴费标准,待遇标准全部实现合理的统一,做到“用一把尺子去度量”。(记者 李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