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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好药消失现象有望大减

2013-11-13 17:11:01 来源:羊城晚报

发改委制定低价药品目录的消息又有新进展。上周,有消息传出称,发改委正在酝酿制定低价药品目录,试图取消原定最高零售价,改为在日使用费用范围内由生产企业自主定价。这两天,又有业内人士透露,预计有关征求意见稿有可能将在今年年底出台。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这一政策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有望优化用药结构,减轻患者负担,同时将使得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廉价药消失”的现象或将大大减少。

传征求意见稿雏形起草完毕

有医药界知情人士在微信公众群上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雏形已经起草完毕。该文件虽然还没有文号,也尚未落款日期,应当只是内部先征求意见的版本,但在文稿上落款上,有“二〇一三年   月 日”的字样。为此,业内判断该文件的正式版本应在12月底之前出台。

据悉,伴随该通知一起出台的还有一份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该清单包含了890个低价药品目录,其中将近500个药品属于化学药品,近400个为中药、片剂、胶囊、注射剂、丸剂、水剂、散剂等都有,所有药品都没有标注生产厂家,都属于医保品种,都有医保序号。

可能取消最高零售价

而对于清单中的低价药品,国家发改委将从四个方面对其价格管理进行调整:一是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其中很有可能会取消最高零售价格,改为控制日平均使用费用上限标准,生产经营者可在规定范围内自主定价。二是合理制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原则上2-4年调整一次,无法计算日治疗费用的品种不纳入低价药品清单。三是加强低价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如凡列入清单的低价药品,生产经营者自主制定或实际销售的零售价格折合日均费用超过控制标准的,将被查处。四是研究制定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的联动政策。

上述人士表示,该政策制定了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的招标、使用和报销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通过综合施策,能够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引导合理用药,优化用药结构,减轻患者费用负担,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政策文件。近年以来不断发生的“廉价药消失”的现象或将大大减少,生产、销售低价药的企业,或将迎来生存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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