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女士想要购买感冒药。她走了多家药店后却发现,所需药品必须整盒购买,药店均不拆零销售。而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药品零售操作规程应当包括:药品拆零销售”。李女士却为何买不到“拆零药”呢?
为此笔者在广西南宁市进行了走访,发现南宁大多数药店都没有拆零柜台,部分销售人员甚至从未听说此项法规。而大部分拆售的药品也只是除驱虫药、创可贴等,其他常用药品均不拆零。药店拆零销售的规定似乎只是“有名无实”。
A。市民声音:
药品整盒购买容易造成浪费
近段时间天气变化快,很多人患上了感冒,李女士就是其中之一。“这几天喉咙发痒,就想去药店买几颗感冒药。”李女士说。
令李女士失望的是,当她走进药店,向导购人员示意要购买几颗感冒药时,却被告知:药品不拆零,只能整盒销售。李女士又走了几家药店,得到的均是同样的答复。想着自己的感冒并不严重,她便打消了买药的念头。“已经有很多次,家里人因为一场小感冒,就买了一大盒感冒药回家。一般吃了两三颗后,感冒就好了。剩下的药只能放着等过期。”
在走访的过程中,很多市民向笔者反映,药品整盒购买,容易造成浪费。市民王先生说,前不久他家大扫除,整理出了近30盒没有吃完的药,其中大半都已经过期。这些药品几乎都是家中常备的胃药、感冒药、退烧药等。
“剩得最多的是治疗腹泻的复方黄连素片,才吃了2片。拉肚子、过敏之类的病有时一年也就得一两次,药剩得时间长了,就不敢吃了。”王先生说,每当家人有些什么小痛小病,都由他到药店去买药。每次导购员都会向他推荐很多不同种类的药品,但全都是整盒销售。
通常情况下,很多药品只需服用几片,病痛就能缓解,剩下的就顺手放在了家里的角落。下一次得病,又会去买新药,家里大大小小的盒装药就是这样长期积存下来的。
一位市民回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买药都是用小纸袋分装,需要几粒就买几粒,现在都是整盒整瓶出售,“药品应该是消费者根据自己需求购买,否则就容易造成浪费。”
B。法规出台:
药店应设置专门拆零柜台
那么,是否能像市民所说,药品可以拆开来卖呢?笔者查阅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发现其中就有相关的规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四)药品拆零的管理。此外,《规范》中还包括了拆零药品的零售销售规程、相关的陈列要求、销售要求等。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按照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药店可将药品“拆零销售”,即将最小包装拆分销售,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并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但笔者近日走访时却发现,大多数药店不提供拆零药品,几乎找不到拆零专柜。即使有专柜也形同虚设,可拆零销售的药品寥寥无几。店员们对此的答复也各不相同。
在笔者调查过程中,南宁市东葛路友和古城大药房的店员反映,药品拆零卖后一旦在保质期内不能卖完,将影响药物质量,会造成药店经营成本增加,而且拆零后的药物容易出现混乱,造成麻烦。
南宁益民药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拆零的药品属于瓶装,那就必须先用消毒的勺子、托盘等工具拿取。而且按照规定,还需要做好登记,实际操作比较繁琐。
此外,也有药店的工作人员认为,现在药品包装越来越细化,而且整盒的价格也比较低,没有必要再拆开来卖。
C。食药监局:
没处罚措施新规形同虚设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零售药店、医院都可以将药品拆零销售。并且为了保证拆零药品不被污染,还要求药店设置拆零出售药品的柜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名姚姓负责人表示,拆零首先要保证药品的安全,其次是药品一定要在有效期内。在将药品拆零销售时,必须要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将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必须要有相应工具拿取,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另外,拆零后,药品的使用期限可能就要缩短了,还要注明几天之内服用。
这名负责人表示,虽然在管理规范中提到了药店拆零销售的问题,法规上也写明“应设立”,因此没有强制性。药店是否设立拆零柜台,属于企业自主的经营行为。但如果不拆零销售,目前还并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药店的确应该设置拆零柜台,为的是方便消费者,药店是否设置拆零专柜,并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而是一种市场性选择。
D。笔者调查:
药店不拆零卖药各有说法
笔者以购买感冒药为由,向南宁市火炬路、东葛路、新竹路等路段上的一心堂、中联大药房、朝阳大药房等12家大药店依次咨询,工作人员推荐的全部是盒装药品,当笔者问到能否拆开按需购买时,得到的回答都是:“不能”。
在走访的过程中,各大药店对于拆零专柜的说法各不相同。
说法一:没听说过拆零柜台,不清楚
笔者走进人民中路的中联大药房。工作人员立即上前相迎,询问需要购买什么药。笔者表示只是轻微感冒,想购买几颗普通感冒药,问是否可以拆零购买。这名工作人员立即回答:“没有!我们这里什么药都不拆开卖!”便转身离去。
随后,笔者在人民西路的一心医药、康全药业竹苑分店、东葛路上的友和古城大药房,以及新竹路的康全药业思康店都得到了同样的回答,工作人员都表示并不清楚有此法规。在新竹路的康全药业思康店,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药店内不设相关柜台,没有拆零药。
说法二:设置拆零台,但品种寥寥
在新竹路上的健之佳药店,笔者向药店的工作人员提出同样的请求,依旧遭到了拒绝。称店里从来没有零卖过感冒药物,一次最少也要购买一盒,“都是些家里常用的小药,可以买回去放着下次再用。”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药店内的确设有拆零柜台,但供拆零销售的药品并不多。在笔者的一再要求下,这名工作人员拉开了贴有“拆零药品专柜”的木抽屉,里面只有一盒治疗头痛用的阿咖酚散。
随后,在人民中路的一心堂,火炬路的同济药店,工作人员也表示,店内设有拆零柜台,只有保济丸、史克肠虫清等寥寥几类药品。
而且笔者发现,“拆零专柜”大多只是一个小抽屉,并且放在药店最里边,消费者很难看到。
说法三:设有专柜,没有任何拆零药
碰了一鼻子灰后,笔者又来到东葛路上的一心医药二分店。晚上7时许,工作人员正在整理柜台上的药品,笔者主动上前表示想要购买几颗感冒药。
“感冒药是不可以拆零的。”工作人员回答。当笔者指出有法规规定时,工作人员反驳:“你是从哪里听到的法规?有这个法,并不代表所有药店都要拆零。”在一再的推诿中,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药店虽然设有拆零柜台,但没有任何拆零药。
说法四:没有专柜,摆在收银台上卖
在大多数的药店内,工作人员均表示,可以拆零的是创可贴以及保济丸之类的药物。但这些都不是放在专门设有的拆零柜台内,而是摆放在了收银台上。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就是“拆零药物”。
在灰心丧气之际,笔者在朝阳大药房终于购买到了拆零出售的两颗复方氨酚烷胺片(感冒药)。工作人员从收银台一旁的小盒子内拿出了两颗药,但令人诧异的是,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感冒药原本并不拆零销售,只是工作人员自己拿来吃后,剩下的才拿来零卖。 □ 李艳鸣
(作者系广西南宁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