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基层医改债务加重 盼长效财政补偿机制]
随着医改的推进,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
1月16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取消以药补医后,诸如偿还药品历史欠债问题、补助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问题,让财政补偿压力极大。这一点,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
对此,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蒋华阳认为,财政补偿落实效果不佳,跟医院、药店、医生之间的灰色收入链条迟迟难以打破有巨大关联。
部分省区资金缺口达数亿
2012年,在全国18个省份311个县(市)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中央财政按照每县(市)300万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资金。但由于债务压力的影响,这一改革如今正面临着不小的障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改办表示,2012年在推进医改工作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资金的缺口较大。据初步汇总,广西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为8.2亿元,其中2009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未偿还债务5.2亿元。2011年底,中央下达了广西一次性补助资金1.04亿元,2012年自治区本级将安排1亿元作为化债专项资金,但资金缺口仍超过6亿元。
“国家要求2013年9月前各省份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如不及时解决,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补医后新机制的平稳运行造成不利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改办表示。
陕西省卫生厅医改办坦言,随着新医改的深入,基层财政负担日益繁重。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后,偿还药品历史欠债问题以及补助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让财政补偿压力极大,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短期内很难建立长效的财政补偿机制。
卓创资讯医药行业分析师赵镇认为,以前医院超过50%的收入来自药品,取消以药补医后,医院收入会锐减,当然会引起资金压力骤然加大。在部分地方因土地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很多地方政府承受不了,出现财政补贴不到位、机制难建立的现象,目前看也有一定的普遍性。
亟待建立长效财政补偿机制
如何缓解基层新医改推进过程中的“阵痛”?
对此山东省卫生厅医改办建议,首先应当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另外可考虑改革财政投入方式,主要按人均财力水平进行分类补助,不应按照传统上的东中西部补助标准来划分。
陕西省卫生厅医改办认为,应尽快展开财政投入情况专项调研,确定以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投入为主导,各级财政分层分类共同承担财政投入责任,向基层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降低县级财政负担比例。并对医改中需要建立和已经建立的体制机制进行梳理,展开针对性的研究总结,逐步形成制度体系。
河南省卫生厅医改办则希望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中,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分担机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力度,缓解县级财政投入压力。建立以服务人口和财政困难程度为主要指标的资金分配制度,向人口大县和中西部地区倾斜。“由于县级医院普遍债务沉重影响整体发展,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办法,让县级医院轻装上阵,推进综合改革。”
蒋华阳认为,建立长效的财政补偿机制迫在眉睫,也是保障医疗卫生体制有效运行的关键要素,尤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而言意义重大,相关补偿资金能否及时、全额落实,很大程度上将影响部分机构的生存状况。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将医疗卫生领域的补偿机制单独设立,资金独立、管理独立、监管独立,使相关资金能够保质保量地落实到位,进而保障补偿机制长期有效的运行。(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