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对113家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整理,发现2012年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共287家在职员工平均工资为111357元,相比2011年平均工资增长了8.2%,是私企平均工资的3.8倍。央企职工工资的涨幅有减缓的趋势,然而垄断企业的工资仍然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11月7日《现代快报》)
领跑者始终处于领跑的位置,要说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毕竟,领跑者本身就有着领先的优势,只要不犯下“龟兔赛跑”那样的低级错误,无需使出浑身解数,便可继续轻松领跑,没把跟随者多甩出几个街区,已经算是留足面子了。
央企员工平均年薪,是私企的3.8倍,这只是多年来格局的继续维持,并无太多新意。即便引发新一轮的“羡慕嫉妒恨”,也不过是老生常谈罢了。据说,要想不开心,最快的捷径就是和别人比,尤其是以人之长比己之短,而比薪水,则更是立竿见影。既然如此,看薪水榜单,的确需要足够淡定,真要把持不住,倒是不妨提前绕道。
事实上,由于行业的差异,以及职业性质的不同,非要各行各业的薪酬大致不差,本身倒是违反市场的规律。现实中,不同行业与职业之间的薪酬存在差异,不同的人力资本对应不同的市场薪酬,原本合情合理,也天经地义。例如,承担较高风险的行业,自然薪酬也比较高,但却需要承受比较大的波动。而相对风险较低的行业,则往往薪酬偏低,但却稳定,也就是俗话说的“旱涝保收”。从这个角度来看,薪酬呈现出高低差别的不同格局,甚至与行业职业呈现出极大的相关性,也本在意料之中。
不过,这不足以解释央企年薪的一枝独秀。不可否认,更有市场竞争力,更具盈利能力的企业,为此做出贡献的团队获得更多的薪资回报与收益,当然无可非议。在这方面,央企的体量所带来的规模收益及其身份所带来的市场地位,的确存在着天生的优势。尽管号称要不断向民资开放市场,但短期内私企要想撼动央企的地位,即便不是完全没可能,也难度极大。既然如此,具备市场优势的央企,平均年薪一枝独秀,似乎也能说得过去。
然而,企业的竞争力优势,究竟来自何处,才是其收益分配的依据所在。对于央企而言,无论是规模收益还是市场优势,恐怕并不能归于人才或团队竞争力,至少,对于处于垄断地位的央企而言,巨额利润的获取,显然并不归功于其员工,而得益于其市场专属的定位。既然如此,这类央企的高收益其实更应归属国资的资本收益,而不是由其员工分享。某种程度上,央企以其与生俱来的市场地位优势而获取的利润,却拿来奖励员工,本身倒是涉嫌国有资产的流失。不仅如此,人才无需有竞争力,薪资却有竞争力,央企薪酬的一枝独秀所导致的后果必然是人才资源配置的扭曲以及对私企的不公平竞争,而这恐怕比薪酬不公本身对实体经济的危害来得更大。
基于此,“央企员工的年薪”为什么那样“红”?显然不能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更不能常年我行我素、岿然不动。至于缺乏参照的央企薪资该如何定,其实也绝非难题,假如给不出有说服力的理由,央企员工的薪酬,不妨参照对应岗位的市场薪资。
(原标题:“央企员工的年薪”为何那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