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好制度的失败,往往是制度运行的基础秩序出了问题,对大病报销的隐忧和“小漏洞”,要采取有针对性的跟进措施
雾霭渐散,随之也有好消息传来。据央视报道,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40元左右,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到2700亿,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已经成为受益者。
前几天,刚有报道说,近年来国民癌症呈现年轻化、发病率和死亡率“三线”走高的趋势。这种趋势,在农村尤甚,被媒体曝光的癌症村就已经200个以上。这些患者,面对天价的医疗费用,往往会因病致贫,以至于有病不医的“等死”现象很普遍。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国家将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且报销比例不低于90%,可以说体现了政府的善意和责任。对于国民来说,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消息。
欣喜之余,还是会有很多隐忧。因为任何看上去很美的政策,在具体的实施中,都可能会被“好经念歪”、执行走样。
这种隐忧并不是杞人忧天。笔者农村老家的一个远方亲戚,去年得了肺癌,但在具体的治疗中,医院所开出的,都是不在医保可报销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很高。而医保范围内的可报销的指定药物,要不就是已经过时的一些药品,要不就是副作用比较大。用医保指定药,病人受不了;不用医保指定药,费用受不了,让人纠结。更关键的是,对于大夫和药商而言,受药品提成的利益驱动,他们往往想着法儿给患者开医保外的药物——这可以说是这个政策的最大隐忧。
再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说法和现象,那就是本来10块钱可以看好的病,在纳入医保后,医药费跟着水涨船高得花20块了,到头来就算报销也没有减轻老百姓的负担。
去年,在农村老家的母亲做了一个良性肿瘤的手术,花了几千块钱,并按比例通过新农合报销了一大部分。当我在家里念叨起新农合制度的好时,在家务农的两个哥哥都不约而同地齐摇头,说我是书呆子,不懂实情。两个哥哥所说的,就是前面说的情况。农村老家的乡亲们,对医保也基本持这个看法。
还应该注意的是,这个不低于90%的报销比例,并不是无条件的,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在指定的医院。对新农合受益群体而言,其指定医院往往是镇医院或县医院,而这类医院往往医疗基础条件有限,尤其是对于肺癌、胃癌等各类大病医治来说,更是力不从心。而患者一旦到上级医院就诊,或者超越医保指定医院范围,这个报销比例往往会大大降低,甚至是不予报销。
以上笔者所提到的隐忧,或者说“小漏洞”,可以理解为一些学者所说的“基础秩序”——许多制度的失败,往往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制度运行的基础秩序出了问题。肺癌、胃癌等纳入大病保障范畴,甚至包括整个医保制度,其成败和善恶,都是建立在医疗体制这个“基础秩序”之上的。
所以,对于肺癌、胃癌等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在欣喜的同时,更不能忽视这些隐忧、“小漏洞”,要采取有针对性的跟进措施,真正把制度进步和福利增益落实到国民身上,让大家能真正享受到改革的红利。(石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