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专家表示,渐进式延迟退休,这样的提法尚属首次,这是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一次全新尝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符合我国实际。
渐进式延迟
先从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
胡晓义说,综合分析我国劳动力供求和老龄化程度等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参考国际经验,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退休年龄现状和诉求,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既能确保政策调整前后平稳过渡,也不会对当期的就业状况造成太大影响。
“根据我们对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初步学习和理解,‘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包含着多层含义。”胡晓义说,“一是要提前若干年预告,不能今年宣布明年就实施,而要让公众,特别是相关群体有必要的准备期。”
二是要分步走,比如先从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从人力资源替代弹性系数低的群体开始,逐步扩展到各类群体。
三是要迈小步,比如每年只延迟几个月,小步徐趋,用较长的一段时间完成平滑过渡。
四是要多措并举,在延迟退休的同时,严格控制提前退休,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开发更多适合中老年人又不与青年人争夺工作机会的岗位,加强中老年人技能培训,并研究支持中老年人就业的扶持政策等等,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相关群体的不利影响。
人口现状
城镇人均预期寿命达75岁以上
“退休年龄是一项重大社会经济政策。”胡晓义说,“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和蕴含矛盾看,确有必要将研究延迟退休年龄问题提上日程。”
胡晓义说,目前我国城镇人均预期寿命达75岁以上;加上劳动条件改善,平均劳动强度比以前大大降低。如果继续维持较低的退休年龄,一方面不利于调动中青年人劳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也得不到持续、合理提高。
同时,我国总的就业形势依然是劳动力供大于求,但2012年首次出现劳动力资源总量绝对下降的现象,比上年减少345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预示着未来我国劳动力将逐步进入供给总量减少时期。
新老衔接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胡晓义说,“按照我们对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初步学习、领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大体应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与企业总体一致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模式,体现公平。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互济,均衡单位负担;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水平与个人历年的缴费水平、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更好体现整个职业生涯的贡献。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五是建立职业年金,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过程中,要做好新老制度衔接,力求平稳顺利。
胡晓义介绍,目前各国对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有的是统一制度(单轨),有的是分别建立制度(双轨)。但总的趋势是在基本制度上逐步合并,在具体政策上体现职业差别。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作为再分配重要手段的社会保障要更加注重公平,合理调节社会收入关系。”胡晓义说,“而‘双轨制’的长期存在引发了社会矛盾,显然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因此,不论国际上的各种制度安排如何,从我国国情出发,解决“双轨制”问题必须提上改革日程,这位副部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