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家住北京市大兴区的王某因为呕吐到武某经营的诊所就医。武某在没有询问王某是否有过敏史,也没有进行皮试的情况下就给王某输液。结果,王某很快开始抽搐,紧接着失去意识。而武某在进行了人工呼吸、胸外按摩等抢救措施无效后,竟然锁上门逃离现场。王某最终因过敏性休克引起的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事后,警方调查发现,武某仅有小学文化程度,从来没有经历过任何的执业医师资格培训,也从未取得任何开设医疗机构的许可证,属于非法行医。
“感冒等小病没必要上医院,门口诊所打个点滴就行。”这是很多人的传统观念。然而,“门口的诊所”很有可能不是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而是伤人性命的“黑白无常”。从2011年以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了27件非法行医案件,比2007年至2010年增长了6.75倍。非法行医案件呈现出快速增长蔓延的趋势。
“近年来,大兴检察院查办的非法行医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大兴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司左军表示,随着城乡融合的不断深入,城乡结合部逐渐成为外来人口的聚集地,他们有着庞大的医疗需求。但是,本地现有的正规医疗机构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再加上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造成“黑诊所”滋长蔓延的土壤。
在大兴检察院所办理的22起非法行医案件中,除1起是犯罪嫌疑人在正规诊所冒充医生行医外,其余都是利用出租房屋开设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这些黑诊所的医疗条件非常有限,卫生状况根本不适合作为诊所。有的‘医生’看病甚至不问病情、不做检查,凭直觉开方抓药输液。” 司左军说,而光顾这些黑诊所的病人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有些人明知是黑诊所还仍然前往就医。在这种情况下,查获黑诊所的工作只能依靠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主动出击。“在我们所办理的案件中,只有4起是就诊人或其家属报案,其中有3起都是因为就诊人死亡。”
造成非法行医泛滥蔓延的原因,除了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意识差、医疗资源有限等客观原因外,对非法行医的处罚过轻、犯罪成本低等是主因。“目前,卫生行政部门打击非法行医的主要依据是1994年出台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多是采取责令停业、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司左军说,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也因为执法措施有限等原因,不能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在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朱某两次因非法行医被行政罚款,但其并未缴纳,随后又再次因非法行医被查获。
“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查处和监督治理,首先就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避免出现刑事案件被降格处理为行政案件的情况。” 司左军表示,检察机关应当发挥主动作用,及时介入,强化法律监督,“同时,也要建立多部门的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卫生、公安、检察等各部门的资源和手段,相互配合,加强打击力度。”此外,在严厉打击的同时,也应该疏堵结合、群防群治,加大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的管理以及农村的医疗投入,从而挤压黑诊所生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