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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专利保护势在必行

2013-12-16 15:19:06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界“奥斯卡”的中国专利奖颁奖盛典在北京举行。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康缘药业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清热解毒的药物及其制备方法”,获得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金奖,这也是中药注射剂专利首次荣获中国专利奖金奖。(2013年12月6日新华报业网)

据预测,中药产业是21世纪最具发展空间的产业之一。目前世界草药市场销售额正以每年10%~20%的速度递增。这对在中医药方面拥有大量独特资源的中国而言,是绝好的机遇,也是巨大的挑战。根据《世界专利数据库》统计,在世界中草药和植物药专利申请中,我国中药专利申请量占据第一,占44.4%。但属于我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仅占0.3%。从国际市场上看,已有170家公司、40余个研究团体正从中药中寻找和试制新药。日本、韩国已经抢占国际中成药70%以上市场份额。从总体上看,中国在知识产权特别是“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利用上不占优势,有必要把“传统知识”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中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又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但我国中药专利保护却不容乐观。近年来外资药企利用中国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缺陷,通过合作、收购、兼并来获得中国中药知识产权。尽管1993年《专利法》出台后国家开始对中药进行专利保护。但由于大多数中药为复方制剂,而我国《专利法》只保护中药配方和配方的剂量,对配方的用途、加减则不能有效保护,一些企业只能选择企业保密或国家保密处方保护。但这种保护方式与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接轨,已经成为中药以药品身份打入国际药品市场的一大障碍。

中药是中国的瑰宝。对传统知识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符合中国的利益,而且有利于在世界范围内弘扬中华文化。而我们在国际竞争中面临一些不利状况:一是中国作为中医药原创国的主体地位正受到外来的威胁。中医药作为中国具有原创性的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在国际上正面临被混淆来源的危险。应对这方面的挑战,我们不能再被动,必须积极主动对中医药这一我国的原创成果进行专门立法保护。目前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对于中医医疗中具有核心价值的中药复方进行特殊保护或技术秘密保护;二是对于中草药采用地理标志保护;三是对中草药新品种提供植物新品种保护。这些保护将有利于促进中医药的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对于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有中药品种保护与专利保护两种方法。一般情况,专利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相比具有以下优势:一方面,不再担心药品配方、生产工艺(方法)泄露,这是因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必须公开药品配方、生产工艺(方法),同时,授予专利后容易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另一方面,由于获得了市场垄断地位,市场回报丰厚,收回投资快。如果同时被其他国家或地区授予专利,国际化竞争优势明显。此外,提高中药的研发深度,促进中药进步,可以获得国家多项政府资金鼓励。

不言而喻,专利保护对中药的发展意义重大,是从法律上对中药创新技术中的知识产权确认的最根本的途径,相对于中药品种保护、药品行政保护等其他类型的行政规章的保护,中药专利保护是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的最高的法律保护。由于中医药有廉价便民的优势,积极保护与发扬它,不仅可以应对国际上的挑战,对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体系和建设和谐社会也具有重大的社会经济意义。(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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