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泽议
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是我国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工作。目前,我国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已经形成。但是,对于中医辨证论治、流派发展等与标准化实施是否矛盾问题,仍不乏质疑之声。对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查德忠表示,中医药标准化不会制约因人施治;标准与流派之间应该是一个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过程。
众所周知,中医的特点就是讲究辨证论治、因人施治,这也是中医药的魅力所在。不同的专家面对同一种疾病的时候,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即所谓“同病异治”或者“异病同治”。而中医药标准化的实施,尤其是临床常见病诊疗指南的实施,是否会导致“千人一方”,制约中医因人施治或者辨证论治优势的发挥?这也是中医药标准推广和应用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对此,查德忠解释说,中医的辨证论治就是个性化的诊疗。对于同样一种疾病,不同的专家可能会有不同的认识,也就会有不同的治法。应该说这种个性化并不意味着随心所欲、毫无章法,这两个是完全不同的。比如中医判断寒证,治法一定是热的方法。对于一个寒象,中医都会认为是寒象,不会认为是热象。这里面一定有基本的理论、观点,包括判断。很多人都怕冷,大家看到了之后认为这是气虚,是阳虚,绝对不会说怕冷是阴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来。实际上归根到底,个性化的诊疗不是说没有一定之规。反过来说,中医药的标准和规范绝对不能去扼杀个性化的诊疗,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特殊和普遍的关系。标准规定的是什么?规定的是“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这个人是寒证,那一定要用热的办法治疗,这就是规矩。但是,说这个人是不是寒,是由医生来判断的,标准没有限制医生对这个人做出是寒还是热的判断;一旦判断为寒,一定要用热的办法治疗——标准规范的是后者,而没有规范前者。
中医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很多不同的学术流派,各学术流派有其独特的技艺和治疗方法,如岭南医学、新安医学、平乐正骨流派、陈氏儿科流派等。近年来,中医学术流派的传承受到普遍重视。2013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门成立了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推广基地;各地各流派也都在研究、挖掘本流派的学术思想和独特技艺。那么,中医药标准化的实施,会不会制约各具特色的中医学术流派的发展呢?
查德忠认为,中医的学术流派有其独特性与独到性,但在流派的“流”前面往往有“源”,它和标准化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二者之间应该是辨证的,并不是说实施标准化就会扼杀或消除流派。反过来说,在流派的发展中,也需要用标准化的手段和方法来丰富和发展中医学术流派。首先应该看到,标准是各个流派的特色和优势的有效载体,流派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所认可和应用的,而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追求的共同秩序,虽然二者的范围有大有小,但本质上是一致的。其次,把不同流派的特色和优势通过标准的手段固定下来,然后进行推广,可以使中医学术流派发挥更大的作用,产生更大的影响;而标准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在推广应用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不断完善和提高标准或者规范的水平,然后再去推广。从理论或时间上来看,流派与标准之间应该是一个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过程。
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已经形成,接下来将面临标准的应用问题。“当前我们的重点是推广应用标准。”查德忠表示,要通过广泛的培训,提升全行业的标准化意识,让大家了解都有什么标准,这些标准应该怎么运用。同时要在管理措施上,把标准化工作有机融入。比如在医院的管理实践当中,把标准化工作作为医院的内涵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方面,纳入分级管理的范畴。“我们已经在全国31个省区市建立了42个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推广相关的标准。”查德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