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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院试点先看病后付费一年出现236例逃费者

2013-02-20 14:28:10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原标题[成都医院试点先看病后付费一年出现236例逃费者]

核心提示

后付费怎么实现?

以二医院门诊为例,病人到专门窗口凭身份证领张单子,诊治时,医生在单子上打钩,患者可直接做各类检查,最后取药时一起结算;如是住院,参加医保的患者,只需复印其身份证和社保卡,就可办住院手续。

全面推行为何不行?

医保报销比例越高,出现逃费后对医院影响越小。但现在三种医保力度不一,医院垫付资金风险仍较大;各地医保结算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的患者往往还要自己先掏钱交费,再回到原籍报销……

“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2013年又一次被写入卫生部年度工作要点。“先看病后付费”究竟何时才能全面实现?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1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对此无法给出时间表,今年肯定是不可能的。

20多省份已在省市级城市试点

2009年9月,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新型付费模式试点工作。患者在门急诊诊疗时,可先预缴押金,不必在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缴费,待本次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再统一结算。

在总结人民医院试点工作基础上,卫生部2010年1月要求各地积极稳妥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据焦雅辉介绍,近年来,针对门急诊患者,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不仅如此,针对住院患者,目前全国已经有青海、山东、河南等20多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试点“先住院后付费”模式。

全国推行一些条件尚不具备

但是,这种模式要在全国推行,一些基本条件尚不具备。

她说,我们的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中,虽未出现大面积的恶意欠费逃费,但个别地区还是有患者逃费现象发生。若是没有医保的患者恶意逃费,医院不能获得医保补偿,也无法向患者追讨医疗费用;医保的保障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医保能报销的比例越高,个人承担的费用越少,出现少量逃费后对医院的影响越小。现在三种医保统筹层次、筹资水平不同,保障力度不一。从实际报销比例来看,医院垫付资金风险仍较大;各地医保结算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的患者往往还是要自己先掏钱交费,再回到原籍报销……

焦雅辉说,各省份实际情况不同,当前医改重点也不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只能逐步推进、试点先行,不能硬推。这不是医改的硬性指标,不能作为行政命令。我们倡导这类便民利民的经验做法,各地若觉得具备条件、切实可行,可以选择借鉴。(新华社)

成都试点

成都医院试点:出院之前不谈钱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成都市已经有市一医院、市二医院、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等开始进行“先看病后付费”试点。“先看病后付费”如何实施?其中的风险如何规避?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以成都市二医院和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为样本,对“先看病 后付费”试点情况进行了了解。

住院不用预缴费

门诊最后统一付

市卫生局医政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先看病 后付费”主要是依据卫生部要求,由各家医院根据情况来探索试点。

从去年3月开始,市二医院就开始试点“先看病 后付费”。对门诊病人来说,患者到医院就医时,如果做的项目比较多、希望用“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就可以在挂号后,到“诚信预付费”窗口凭身份证或医保卡打印一份单子。诊治时,医生会在患者该做的检查上打钩。这样,患者就可直接去做各类检查,最后取药时一起结算。而在住院方面,以往,患者住院时必须先预交2000元的费用,最终在患者治愈出院时,再多退少补。

市二医院副院长周谦表示,开展试点后,如不愿预先交纳2000元,或是病情严重急需抢救的人员等,都可先不缴纳。这样,患者入院的“负担”就比较轻了。

如果是参加医保的患者,不愿意预缴费用,住院时医生只需要复印其身份证和社保卡;如果不是参保人员,不愿意预交费用,只要医生确认其需要住院治疗,给其签了住院证,病人就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

取消催缴

确实没钱也可能欠费治疗

除了入院时预交2000元的“门槛”,市二医院也取消了患者住院期间催缴费用的“底线”。

周谦解释,以往患者入院时预交2000元,如果患者住院期间欠费超过1000元,医院的医护人员就会对患者或家属进行催缴。

而试点后,市二医院取消了这条线。

如果患者接下来要进行大规模的手术,需要大笔手术费用。这时,医护人员才会对患者进行提醒,建议其提前筹措费用。

此外,市二医院在每个护士站都设置了住院患者费用查询系统。患者可查询花销。

在试点期间,市二医院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患者住院后需进行手术,但无法凑够手术费用。这时,患者所在科室会将患者情况写成报告,提交给副院长。如果患者所需费用较低,该院会对患者进行欠费治疗;如果患者所需费用太大,则要开会讨论,决定对其进行手术或基础治疗。

逃费患者不到全年患者1% 医院称可以承担

周谦估计,在市二医院试点将近一年后,大概有三分之一的住院患者都采用了“先看病 后付费”的医疗模式。比市二医院起步更早,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中医院区自2011年9月5日起就开始试点“先看病后付费”。

两所医院,至今都遇到过逃费现象,但数量不多,比当初想象的好得多。

236例逃费 不到全年患者1%

试点近一年,市二医院的住院患者中,出现了236例逃费患者。按照去年市二医院2万7千余名的住院患者计算,逃费患者不足1%。市二医院分析,逃费的患者大部分是自费病人,主要包括一些“三无”人员和一些家庭贫困人员。

周谦表示,这种逃费就造成了医院的损失,而这部分损失并没有分摊到医生头上,而只能由医院来承担。虽然造成了损失,但他认为,国家公立医院有责任、有义务来救死扶伤。未来,如果医保政策的覆盖面能够更加广泛,当所有人都有医保的时候,相信也不会有人逃费了。

欠费病人过段时间后主动补缴

昨日,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副院长程雪彬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当初医院发现农村患者在突发疾病时,因为交通不方便或者短时间筹不够钱,有可能耽误治疗时间。为了方便就医,同时提高医院美誉度,医院决定当年试点“先看病后付费”。试点以来,他发现实际情况比当初想象的好得多,只存在极少数逃费的案例。程雪彬说,有些病人暂时缴不了费,但过了一段时间会主动来补缴。

他认为,医保是“先看病后付费”的后盾,在基层医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的可操作性更强。如今医保报销比例很高,即便有极少数患者逃费,医院总体上也能承担风险。

声音

新模式剑指见死不救 对诚信提出更高要求

面对医患关系紧张的局面,“先看病后付费”这一制度,不仅便利患者就医结算,也能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如果制度和相应措施到位,能有效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

医生病人互信 需要制度保障

事实上,在大多数的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先看病后付费”都是通行的惯例。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医院见死不救、没钱不看病、有多少钱用多少药之类的事件比比皆是,为此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没有使用最佳治疗方案,甚至直接让患者失去生命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

因此,对于“先看病后付费”,普通公众自然是拍手叫好的。

但是,“先看病后付费”制度似一枚硬币有两面,一面要求医院认真诊治病人,另一面也对患者的诚信提出了高要求。在这项制度中,患者和医院的诚信是关键,如果医生有意给患者使用价格稍高的药品,这种以药补医的政策如何规范;如果患者看完病,出了院,没去结清费用又该怎么办等,这些问题都需严格的制度设计。

对此,邛崃市医疗中心医院副院长程雪彬就在实践新模式后呼吁制度,他甚至已经提出设想:对在上一家医院逃费的患者,可以让他在下一家医院不能住院,予以惩戒。还可将个人医疗交费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需要医保面更广 报销比例更高

从2010年12月起,济宁兖州市中医院在全国首创了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推行半年多来(截至2011年7月),受益者多达7000人。但其没有触及低收入自费群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实际上,纵观众多患者逃费事件,多数还是因为无医保、无新农合(如外来打工者、城乡困难户等低收入自费群体等),无能力归还高额医疗费。

低收入自费群体的“看病贵看病难”,正是欠费的根本症结所在,根治尤显迫切。除了继续推进医保改革,眼前最迫切的,则是尽快建立针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体系和专项资金。

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认为,医保制度的完善是推行“先看病后付费”的基础。随着医保覆盖范围的扩大,医保报销比例也逐步提高,医院的风险才会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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