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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部门联合加强药物滥用监测

2013-04-16 14:12:37 来源:中国医药报

本报安徽讯  记者孙斌园报道 在安徽,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不再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单打独斗”,而是卫生、公安、司法和禁毒委等部门以及各戒毒机构一起,多方联动,齐抓共管。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措施,进一步部署加强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为完善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建设,提升对特殊药品流弊和新型毒品的发现、跟踪的预测能力,安徽省将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自愿戒毒机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收治的吸毒人员均纳入监测网络范围,将各拘留所和医疗机构收拘、收治的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监测点,进行药物滥用监测登记报告,确保监测网络向基层延伸。同时落实监测报告主体责任,明确纳入监测网络范围的各监测单位和监测点是监测信息数据采集的主体,各监测单位和监测点按要求对决定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参加自愿戒毒及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逐例填写《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省药物滥用监测站。

安徽省还不断强化药物滥用监测体系机构建设,要求省药物滥用监测站定期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禁毒办报告药物滥用监测情况,向各监测机构和监测单位反馈通报收集、核实、预警药物滥用的监测情况。公安、司法、卫生监测网络单位和监测点要加强监测工作的内部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指定专(兼)职监测人员,积极支持配合药物滥用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辖区内各部门戒毒机构、拘留所、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填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对未实现在线填报的单位,要定期组织发放、收集、提交《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加强与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配合,积极支持当地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将其作为整体工作统一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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