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赵乃育
安全注射联盟成立九周年9年前,我国将安全注射这一重要课题提上议事日程——2004年4月,中国安全注射联盟成立。来自世界卫生组织(WHO)、国家卫生部门的官员,中、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以及多家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在该联盟成立仪式上共同强调非安全注射的危害,并积极倡导安全注射。
国内外大量临床资料表明,非安全注射可能导致医源性感染,以及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艾滋病病毒(HIV)等病原体和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从早期的玻璃注射器,到上世纪80年代以塑料材料为主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注射器实际上仅仅发生了材料上的变化,其结构基本没有改变。虽然按照国际标准ISO7886和国家标准GB15810,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的使用次数要以标准的形式在产品名称上加以标示,然而其使用次数仍是可以人为控制的。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将使用过的注射器进行回收和简单的清洗等再处理,再将其回流到医疗系统中使用;有的人重复使用、多人共用……
裸露在外的注射针尖更是使医护人员处于潜在的职业性感染的高风险中。北京协和医院护师对北京、湖南、湖北、广州四地大量样本进行了回顾性调查,结果显示,四地护士针刺伤发生率分别高达80.6%、81.8%、92.3%、87.5%。新华社曾报道,由不安全注射导致的肝炎和艾滋病传播,使39万中国人提早死亡,造成689万寿命年的损失,直接医疗费用达1.42亿美元。研究还显示,不安全注射使全球130万人提早死亡,其中我国占29.4%。
安全注射是降低这些危害行之有效的措施。
安全注射指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实施操作的医护人员不暴露于可避免的危险、注射的废弃物不对他人造成危害的注射。安全注射除了要求执行注射的各方注意注射操作方法和遵守安全注射的相关规定外,关键还在于采用安全注射器。
WHO在较早时间就己倡导安全注射,并在非洲等地防治艾滋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时,大力推广使用安全注射器。2000年,美国时任总统克林顿签署了《联邦安全注射器法》。该法明确规定,在预防和治疗过程中使用安全注射器,而不再采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2011年12月,我国台湾通过医疗法修正案,其中部分条文规定医疗机构要在5年內逐步完成为接触体液和血液的医疗处置提供安全针具;违反规定者,最高处新台币5万元罚金,按次连续处罚。
我国是人口大国,注射器用量巨大,因此,注射器的创新意义重大。近年来,不少国内企业推出了自锁式、自毁式、滑套式等多种形式的新型注射器,这对注射器的重复使用等问题起到了抑制作用。但是,多数注射器并没有解决针尖锐器伤人的问题,并且在后处理时,注射器金属材料与非金属材料的分类处理也比较困难,这反而增加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
安全注射器的结构设计只有确保只能使用一次而不受到人为控制,注射针尖在注射完毕后自动隐蔽而不外露,从而避免针尖锐器伤人,并在注射完毕后能够自动进行局部损毁而不需要手工操作,才能规避注射中的多种安全隐患。尽管这种注射器的成本可能较高,但它产生的社会效益和良性循环的经济效益应该是非常可观的。(冯忠 蒋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