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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制度现“中标死” 待优化设计来完善

2013-05-10 10:26:20 来源:中国医药报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新医改核心政策之一。记者近期在北京、江苏、湖南、河南、江西、贵州等地采访了解到,基本药物制度在各地收到了减负惠民的实效,但也存在廉价药“有行无市”、部分常用药和“救急药”缺位、少数基药价格虚高等问题,基层和专家建议应通过加大改革力度、优化“制度设计”来完善。

“两降一升”百姓得实惠

年过古稀的湖南省攸县鸾山镇新漕村村民许宗元近年常犯严重支气管炎。2011年初夏,许宗元一次住院7天自掏了300多元。2012年,他犯同样的病又住了8天院只花了130元。这种变化,缘于镇卫生院落实基药制度减轻了许宗元的负担。

在基药城乡“广覆盖”的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2012年1至10月基层卫生机构人均门诊费用为37.62元,住院人均日费用为121.46元,比2011年同期下降了23.1%、15.08%,群众在基层门诊、住院人次上升了10%左右。“‘两降一升’显示基药制度确实让老百姓得了实惠。”吉首市市长李卫说。

记者在河南、贵州采访了解到,当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实施了基药制度,湖南还在湘潭市等地推行到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层面。江西省今年仅基本药物“零差率”一项就让全省110多万人次患者节省药费开支7000多万元。各地还纷纷出台基药增补品种目录,建立了新的集中采购机制,实施动态监管。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认为,基药制度引发了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偿、人事、分配制度和医药采购、配送制度的综合改革,对重构体现公益性、惠及老百姓具有实质意义。

磨合中凸显新问题

据记者了解,国家基药制度的初期探索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首先,部分基本药物特别是廉价药“有行无市”。按照国家名录和各地增补品种目录,各地基层卫生机构一般有600种左右基药可选但在河南省项城市一位乡村医生说“廉价的复方甘草片、退烧针剂及感冒胶囊等,总是没货。”贵州省丹寨县一家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则介绍,基药网上挂的有538种,但能采购的只有220种。

多地基层卫生部门反映,部分基药尤其是廉价药“有名无市”,主因是少数厂家当初为了挤进基本药物名录刻意压低价格。如今,这些药或因为成本和销售价格倒挂停产,或因配送公司无利可图不送。“催药”,成为当下一些基层卫生单位的难事和烦心事。

更有一些基层卫生部门负责人坦言,在财政保工资、绩效靠创收的背景下,不排除基层医院暗中经营些“非基药”,这些药藏在架子顶上、柜子里头。长此以往,基药制度推行将面临反复。

其次,部分常用药、“救急药”难觅。湖南、贵州山区一些医护人员反映,像治疗毒蛇咬伤的特效药蛇毒血清、治疗“退行性关节病变”(俗称老年关节炎)的透明脂酸钠、治疗小溃疡的蓝汞和红汞、治疗农药中毒的氯磷啶等都不是基药。由于一些急救药、儿科药、妇科药、老年病药、结石餐风湿病药等未纳入基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部分地方基层卫生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助长了“推病人”现象。如江苏宝应县实行基药制度后头一个月,县人民医院病床使用率达120%,光是阑尾炎手术一个月就做了20例,而以前只有5例。

此外,少数基药仍价格虚高。有卫生部门干部和基层医生反映,有少数基药仍存在价格虚高问题。突出表现为某些基药采购价高于市场价,一些高价基药“厂方代表”还频频以利益为诱饵鼓励基层卫生机构“报计划”。

湖南省邵阳市一位卫生部门干部说,基药廉价药缺货、高价药“当家”,让他们将乡镇卫生院每次住院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下的努力很难实现。

基药不全、价格高还削弱了群众对基层卫生机构的认同度。北京市卫生局2011年委托清华大学媒介调查研究室开展的涉及1万人次的“社区卫生服务三维调查”中,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是“药品太少”。

亟待治理“中标死”等顽症

很多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问世不久的基药制度成效显著,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可从如下层面优化“制度设计”:

一是治“缺药”和“中标死”要两手硬。针对部分基药不生产、不配送的“中标死”现象,北京市卫生局药械处处长岳小林结合当地经验介绍,今后应该在基本药物招采中将要求企业递交“供应承诺书”,承诺供应价格不高于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现行价格,并在集中采购周期内“足量供货”。否则,剥夺中标或成交资格。同样,这种机制也适用于基本药物物流配送企业。而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柳树立等人则建议,进一步梳理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补充效高价廉的好药,剔除价格虚高的“贵药”。

二是向“国家基药大流通”方向努力。有专家认为,仅通过省级招标采购,解决不了基本药品产业链上游环节的问题。要在普及基药制度的基层实现零差价之后,在升级采购规模缩小的背景下,以国家为单位扩大招标范围、提高市场规模。即将“省级基本药物制度”进化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国统一招标、定点生产、统一配送,发挥大国市场的优势。

三是要切实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现阶段,基药制度推行中诸多问题,“病根”多发于集中采购环节。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和芙蓉区三级检察机关2010年至今侦办的医药监管领域系列职务犯罪案为例,截至去年10月底已有26人落网,其中包括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常务副局长刘桂生、原省卫生厅药品集中采购办主任、原省物价局药品价格处长、原食药局市场监管处长等,这些人主要涉嫌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收受贿赂。其中,就有官员涉嫌在编制《新农合药品目录》、《基药采购目录》和参与药品集中采购招标管理中多次为请托人牟利并受贿。

专家指出,目前各地药品集中采购正在形成卫生、发改委、纪检监察、药监、工商、财政等多机构参与的“采、管、监”分离、互相监督制衡机制。在此基础上,还应建立关键岗位轮岗、主办机构和当事人问责制度,并不断查找和堵塞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和定价、招投标申诉处理办法与流程中存在的漏洞。对基药集中招标采购,应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发现问题要及时认真查处并严格制裁责任人。

据《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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