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医疗广告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频频出现、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市场,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近日,经济日报编辑部收到一些读者来信,呼吁严格规范医药广告市场秩序,坚决打击虚假医疗广告。
不让虚假广告有机可乘
虚假医疗广告存在的原因很多,如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和监管不到位等,但一部分人抱着病急乱投医的心理,盲目轻信“权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正是因为有可欺骗的人群,虚假医疗广告才难以根除。
目前,打击虚假医药广告的立法已经比较完善,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相关内容。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作为病人和消费者要加大对虚假医疗广告鉴别能力,让虚假医疗广告失去生存的土壤。
作为病人和消费者,应当相信科学的医疗技术,到正规医院检查和治疗,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判断广告的真实性要遵循基本的生活常识。若明显偏离医疗规律,则要认真分析,三思而行。比如关节炎、糖尿病、心脏病和高血压等病症,如果广告中承诺简单治疗和较少费用就可很快痊愈,这极可能是虚假广告,要谨防误导而耽误正常治疗。
虚假医疗广告与正常的医疗广告明显的区别是更强调治疗效果,而不强调病情和科学的治疗方法。若医疗广告只突出疗效,则要提高警惕。作为患者,要听从有资质的医生作出的判断和治疗方式,而不要轻信广告中的瞎吹乱谈。
(北京市前门东大街 任国征)
名人代言的医疗广告忽悠了我
我是位颈椎病老患者,多年来我试过了各种治疗方法,都不见好转。有好心人告诉我,“你看看电视广告,有好多专家、名人、明星代言的,好多比你厉害得多的颈椎病都治疗好了”。于是我开始关注电视广告,代言治疗颈椎病“灵药”的名人、影视明星还真不少。我花了800多元买了两个疗程的药丸和膏药,严格按医嘱服用和敷贴,一个月过去了,病痛不见丝毫好转。
笔者认为,名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误导性和欺骗性要远远大于一般虚假广告。近年来这类广告层出不穷,一些名人、明星做的医疗服务或者药品广告,虚假宣传,夸大疗效,使用绝对化用语,诱导消费者就医购药。还有相当多的保健食品广告违规宣传疗效,如我以前吃的不少“伸经丹”、“正骨丹”、“舒筋活络丸”,仔细一看都是食品而非药品。有些名人、明星关注的仅是广告代言费,至于真正疗效他们可能根本不清楚。
医药关乎人的健康和生命,医药宣传折射的是医药商和广告宣传人的良心。希望所有医药商和广告宣传代言人都把病患者利益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认认真真制药,老老实实做人,实事求是,不浮夸、不误导病患者。对那些制假售假、利用医药虚假宣传坑害病患者的行为,食品药品质检部门和广告宣传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净化我们的医药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湖南省桃江县松木塘镇桃锰社区 朱金良)
整治虚假广告需加强监管
近年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在有些地区呈高发态势,令许多群众搭上钱财又耽误病情。
虚假医疗广告在危害百姓同时,也损害了媒体及政府公信力。加大对虚假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还老百姓以安全感,已经刻不容缓。笔者建议,从源头加强管理,建立广告行业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严肃查处广告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应改变以往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证明审批、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媒体负责发布的各行其政的状况,加强工商、宣传、广告审查单位、卫生、城管等部门的协作,使医疗广告的审批与监管成为一个动态有序的严密整体。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发改局 姚启超)
建立责任追惩制度
近年来明星、名人代言虚假医疗广告现象时有发生。在笔者看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之所以如此泛滥,就在于缺乏明确的责任追惩制度。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对有关代言人的处罚,代言产品出了问题,代言的名人只是受到舆论的批评,经济上并没有太多损失。因此,出台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来限制和约束虚假代言,就显得十分必要。
据了解,目前不少国家对明星代言广告都有着严格的规定,美国要求形象代言人必须是其所代言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在日本,明星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代言人的饭碗就会被无情打掉。因此,笔者建议尽快建立相关的责任追惩制度。对不实和虚假广告造成的损失和伤害,不但要追究发布者的责任,也要加大对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惩治力度,同时对发布相关广告的媒体也要有相应的责任追究,促使媒体对所发布的广告负起审查证实的责任。
(浙江龙游县委 欧阳锡龙)
加大广告监管力度
虚假医药广告给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点加大对医药虚假广告的严惩力度:
一要加大立法力度。要以法律形式明确赋予药品监管部门对医药广告的监管责任,在立法上改变过去因职能不清、责任不明而导致缺位漏管。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可以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让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对虚假广告的整治中,奖励资金可从对虚假广告罚没中支出。让老百姓对虚假广告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
三要加大严惩力度。对发布虚假医药广告主体适用《药品管理法》规定的,以生产经营假药论处;对发布医疗药品虚假广告的经营者,要加大惩罚力度,还要取消其发布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江西九江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周仕镊)
用制度防治虚假医药广告
医药广告随处可见,不仅电视中、报纸上有,漫步街头,药品宣传单见者就给。虚假医药广告正成为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一大社会“公害”,不仅扰乱了医药市场秩序,还误导了病人治疗,轻则服药无效,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延误病情,损害健康乃至生命。
为什么虚假医药广告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惩治的制度还不够完善。笔者认为,要整顿医药广告市场,严防严惩的制度建设尤为重要,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广告刊登必须依照广告法行事,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广告作出明确规定。另一方面,明确、细化虚假广告的认定制度。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应逐步出台有关地方性法规,完善认定虚假医药广告的有关规定,细化、明确其法律责任。只有明确详细的法律规定,才能为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笔者建议加重处罚的制度建设。我国目前查处违法虚假医疗广告时依据的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罚款数额最高只有5000元,根本不能构成震慑。因此,建议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如将虚假广告列为违法犯罪行为,轻则罚款,重则判刑。即使是一次罚款,也能让作假者身败名裂,倾家荡产。巨大的“违法成本”将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
(重庆市璧山县委宣传部 詹 勇)
多管齐下治理虚假医疗广告
虚假医疗广告,是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隐患。虚假医疗广告在影响群众健康的同时,也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对社会造成较大危害。不少读者来信呼吁,多管齐下治理虚假医疗广告,为人民群众寻医问药营造良好的环境。
山东省成武县的李启恩认为,治理虚假医疗广告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加强各行业、各部门的联合,依靠群众的力量,真抓实干,出实招,见实效。
江苏省泗阳县的张耀西认为,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等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对虚假医疗广告处罚力度,使之真正起到惩戒作用;严格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管控,斩断虚假医疗广告利益链条,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追责等手段,形成打击虚假医疗广告的强大合力。
中国人民银行怀安县支行的田鑫认为,既要加大宣传让人们认识虚假医疗广告的危害,更要以法律手段惩治虚假医疗广告,要通过法律途径严管虚假医疗广告。
江苏省沭阳县东小店乡的赵登亚在来信中建议,严惩医药虚假广告,要逐步完善法律,同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将科学用药、科学保健宣传到家喻户晓,引导全社会不传、不卖,消费者不信医药虚假广告,以保护亿万人民身体健康。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的马洪利认为,对于医疗广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格把关,同时,尽快出台治理整顿和严惩医药虚假广告的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的审批和流程,并对传播医药虚假广告的相关媒体严加管控。
江苏省常州市的曹建明认为,治理虚假医疗广告需要把好医疗广告制作关和播出关,并做好监管工作。对产生危害的虚假医疗广告应该严肃查处,让虚假医疗广告不能为、不敢为。
江苏省射阳县农村商业银行的张建忠认为,治理药品虚假广告,必须要从源头抓起,重拳出击。一是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广告审查时要实事求是;二是加大发布药品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三是进行定期舆论监督,要通过媒体向公众通报药品广告市场检查结果。
重庆市武隆县的朱迎军认为,一些媒体在没有了解医疗广告真实性的情况下刊登了医疗广告,对医疗卫生行业形象、媒体公信力、社会诚信度造成了恶劣影响。建议各级相关部门一是要加强打击力度,二是要完善制度建设,三是要坚守媒体行业规定和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的鉴别能力,四是要加强科普宣传、发挥好媒体在科学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
湖南省沅陵县的李冰洁在来信中建议,防止虚假医疗广告坑人,需要加大医疗常识的宣传,增强患者的鉴别力;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全覆盖且扶助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体系,使每个人都看得起病,才可避免有的患者不得已而求其次,相信虚假的医疗广告。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的柳哲在来信中提到,希望人们通过身体锻炼、心理调节、合理饮食等方式,提高身体素质,做到不吃药少吃药。不要购买虚假广告上的保健品与药品,不让虚假广告发布者有机可乘。
江西省九江县的陈雅在来信中提到,有效整治虚假医疗广告已刻不容缓。近年来,九江县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批准、伪造广告批准文号、夸大产品适应症及功能主治等内容的虚假医疗广告,在治理医疗广告夸大、虚假宣传现象,保障广大患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记者 徐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