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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整合与全民医保相互促进

2013-06-25 14:33:09 来源:中国医药报

整合城乡医保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增强公平性,同时规范制度运行并提升效率,以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要实现这个目标,首要的任务是要建立人人机会公平的稳定的参保机制。

尽快实现“应保尽保”

国家“十二五”医改规划提出,“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扩大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是增强医保公平普惠这一核心质量的前提条件。尽管全民医保并不意味着全体国民100%的参保,但参保机会和参保权利对100%的国民都应该是公平的。从这个角度看,实现“应保尽保”不仅是数量问题,更是质量问题。这一条,在制度设计上做到了,但实际工作尚有距离,重复参保就是多年来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它带来的不仅是公共资源的浪费,更是对医保制度的扭曲。目前三大医保项目的参保率号称超过95%,但并未剔除重复参保因素,这说明95%的参保率是有水分的,实际参保率并没有这么高。还应当看到,因各种原因造成的“遗漏参保”、“中断参保”现象也普遍存在,其中不乏“应保未保”人员。

据对全国高校的一项抽样调查,大学生“漏保”现象就相当严重,其中自费研究生普遍没有参加医疗社会保险。重复参保与“应保未保”现象的存在,说明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还没有做实。从参保对象看,农民工、参合农民中的“农转居”人员、大学生等几类群体是重复参保和遗漏参保、中断参保的主要人群,在整合城乡医保的过程中对其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安排。因此,在推进城乡医保制度整合时,必须在统一经办、统一信息系统的同时,高度重视核实参保信息,尽快将遗漏人群纳入进来,并坚决杜绝重复参保现象。此外,还要注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适应流动性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结算机制等,这些也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任务。

促进医保制度一体化

城乡医保整合还要着力促进城乡医保制度一体化。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都是采取政府补贴+参保人缴费的筹资模式,在保障义务与享有权益方面具有同质性,这是实现城乡医保制度一体化的有利条件。因此,在打破医保管理体制分割的同时,应当尽快实现从城乡分割的居民医保制度走向城乡一体化。只有制度安排一体化,才能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权益的公平化。

在推进城乡医保制度整合过程中,必须明确发展目标,确定积极稳妥的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但应当允许有过渡办法,在政策设计思路上要有利于促进参保、巩固参保,防止逆向选择,同时又要兼顾农民和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既要考虑到整合后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也要兼顾与职工医保的关系,不能冲击职工医保。如何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决策者进行政策设计时应该把握的问题。

在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一体化的过程中,还应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制度的整合,因为建立覆盖全民的一元化医保制度应当是最符合权益公平与医保制度风险分散原则的,尽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筹资机制、保障待遇等方面确实存在着较大差异,但制度整合的方向具有不可逆转性。如果在理顺管理体制与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背景下也能够探索出医保制度一元化的发展之路,当更有利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早日走向定型、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新阶段。(郑功成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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