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医改过程中,陕西省通过政策扶持、典型引路、综合补偿、人才支撑等手段,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医改——
医改中,陕西以政策扶持、补偿支持、推出典型等举措,积极探索和全面推进医改,提升了中医药服务能力。
政策扶持保障落实
2010年,陕西省政府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县级中医医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养老、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中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建立政府补偿机制,落实政府保障责任。
2011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合理划分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人事权相匹配的投入机制;设立中医药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县级政府要办好县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鼓励城乡居民看中医、用中药,提高职工、居民和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的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
《实施意见》还提出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院内制剂纳入报销范围等政策。
三种模式典型引路
该省实践探索出的“三种模式”引领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方向。
太白模式:核心是团队式帮扶。宝鸡市中医医院对太白县医院实行团队式对口支援,增开新业务、建立新科室、推广新技术、捐助新设备、培训新骨干,被帮扶对象出现收治住院病人数、手术例数、医院业务收入、固定资产、职工人均工资等5个超100%以上增长。
阎良模式:核心是区镇一体化管理。区中医医院与武屯镇中心卫生院按照“三个统一、三个不变”的要求,开展城乡一体化管理,盘活乡镇医疗资源,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武屯镇卫生院日门诊量、月住院量有所增加,以前无人问津的中医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排队就诊现象,群众少花了钱、看好了病、得了实惠。
2012年,新纳入区中医医院一体化管理的振兴、北屯乡镇卫生院配备了300多种中药,年收入分别增长了62%和2.1倍,年服务量增长了3倍多和1倍多。
2013年5月,该省决定用3年时间,实现50%的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实现一体化,解决优质资源下不去、基层人才留不住、老百姓看病不方便等问题,基本实现50%的病人在卫生院首诊,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
镇安模式:核心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他们推行“建立合理绩效体系、实行综合考核评价、合理调整薪资结构”分配新机制,实现了医院收入、医护人员收入同步增长,病人费用逐步下降。2012年,该院医护人员收入、医疗收入分别增长14.5%、10%,门诊人次增长了13.5%,门诊、住院病人均次费用分别下降4.3%及14.3%,群众满意度升至98.5%。
多种补偿力保价廉
该省在医改中综合运用多种补偿机制,在保证医院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价廉、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综合补偿:汉中市建立了“财政兜底”、“综合补助”、“确保基本”的公立医院长效综合补偿机制,延安市明确了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功能定位, 13个县级中医医院全部实行财政全额预算。
政府偿还债务:县级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历年产生的债务由县政府统一打包剥离,由政府逐年偿还,为县级公立医院减压减负。
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比例对医院足额补助。如,人均财力4.5万元以下的县(区)按照60%、30%、10%的比例由省、市、县分担。107个县级中医医院已全部实行了西药(中成药)零差率销售。
调整服务价格: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全部项目收费上调30%,进一步调整和理顺了中医药服务价格。
提高报销比例:该省两次调整中医药报销、补偿比例,在县、市、省级医疗机构门诊使用中药汤剂和中医针灸都可列入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新农合对一、二、三级医院住院中药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60%;一些市县由政府拿钱对中医药门诊、住院中医药诊疗费用全额报销。
其他补偿方式:利用中央专款进行补助(如基层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省、市、县加大政府投入,进行中医药专项补助(增加中医药专项经费);利用卫生项目中的中医药项目,实行定向补助(如乡镇卫生院煎药机、牵引床等中医设备由农卫处配备)。
培养人才支撑医改
该省通过加大招聘与加强培训等方式,为医改提供人才支撑,解决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招聘万名医师:该省连续5年在全国范围内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1万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包括中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药学、医学检验等专业。
加强在职培训:该省利用16个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社区(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等机构培养了5000余名各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全科医师和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本报记者 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