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正文

甘肃严重警告14家“恶意中标”药企

2013-07-10 17:34:45 来源:中国医药报

本报讯  近年来,个别药企在投标中故意压低价格,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为提高配送率,近日甘肃省卫生厅发布了企业药品配送“黑名单”,以期严肃规则,明确中标企业配送主体责任。

今年1~5月,共有14家“恶意中标”(在甘有关药品配送率为零)药企,被严重警告。这14家药企是:山东康宁药业有限公司、武汉爱民制药有限公司、甘肃普禾医药有限公司、甘肃同济药业有限公司、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安徽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甘肃皇甫谧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所谓“恶意中标”药企的通常做法是,要么缩减中标产品的供应量,要么降低药剂实际的含药量,这使得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药物供应,始终处于紧张的状态。近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原中标品种今年1月1日~5月31日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机构平均配送率达不到80%的品规,对中标企业警告1次;对被警告的企业,企业可选择自行退出或限期整改。

甘肃省卫生厅规定,药企退出申请需在7月31日前提出,否则企业选择限期整改3个月。从10月份开始,原中标品规配送率月计达不到85%者,记不良记录1次;取消资格,纳入黑名单。7、8、9月平均配送率仍达不到80%的,取消该品规中标资格,纳入黑名单所缺品种由其他入围商务标的企业按价格排名顺序递补。同时规定,对新增挂网品规2个月平均配送率达不到85%的企业,记企业不良记录1次。以后月计配送率达不到85%者,记不良记录1次。有3次不良记录者,取消该品规中标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该品种两年内不允许参加该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对恶意扰乱配送秩序、带头滋事者以及其它情节严重者取消该企业的参标资格。

此外,中标企业或产品出现质量安全事件、违法违规案件、严重诚信问题以及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事件,经核实后将立即取消相关品规挂网资格。基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及配送情况、药品质量情况、医疗机构及消费者满意度、企业社会责任等也将纳入下一轮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重要评分项。

  • 分享到:
  • 推荐到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