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药品零差价“变形”:医生被指暗控开药指标]
近日,福建漳州医疗购销领域腐败窝案受到全国关注。据相关媒体透露,成本不足1元的注射液,售价超10倍;采购要过多道关,药价的50%竟然都是“公关费”。
为了杜绝医疗系统药品的高价销售,我国多地推行药品零差价政策。
在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该省副省长李红透露,下半年福建省50%以上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而省属公立医院,将从明年一季度起开始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药价有望降10%至15%,以破解“以药养医”。记者了解到,药品零差率改革已在福建26个县 (市、区)42所公立医院实施。厦门市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药品零差率,预计全年可减少药费支出超过1.44亿元。
然而,事实上,针对零差价政策,部分医院给医生暗下开药的控制“指标”,另外还建议医生多开各种检查费用,完成药占比的任务量。另一方面,患者也有诸多不便,多开药必须一次多开几张卡(相当于挂号)。
医院暗控开药“指标”
早在2011年,厦门市将15%的药品加成降为10%,今年3月1日起,厦门11家市属、区属公立医院以及6家区妇幼保健院开始彻底取消药品10%的加成,预计全年可减少药费支出超过1.44亿元。
对于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收入,其中的10%由财政给予补偿;8%由公立医院通过加强管理、控制成本予以消化;82%通过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门急诊诊察费、住院诊察费或中医辨证论治费价格给予补偿。
不过,该项政策却遭到了业内人士的诸多质疑。
厦门某医院某科室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自厦门实施零差率以来,医院的药价比市场上的零售价格要低很多,导致不少患者集中到医院来开药,节省差价。但由于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门诊药房的所有支出,包括物流、人员等都必须依靠其他方面进行补贴。虽然政府承诺了10%的财政补贴,但是财政补贴的金额是有限度地分配到各家医院,补贴有限额,医院在开药上的支出大大增加。
“为了控制成本,医院明确了给每个病人开药的占比 (俗称 “药占比”),我们科室是42%,也就是说一个病人花100元,只能给他开42元的药品。”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据了解,虽然目前医院的诊察费是在原先挂号费的基础上增加了7元,但相对医院取消药品差价而增加的支出而言,增加的这7元远远不够。对此,医院给医生暗下开药的控制“指标”,另外还建议医生多开各种检查费用,完成药占比在42%的任务量。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出于对病患的考虑,一些医生没有控制好药占比,后果就是医生自己为多开的药品埋单,“有的科室看的都是慢性病症,没办法开那么多检查项目,加上一些病人又是从外地来,不可能不给对方开药,有的医生一个月就要被扣1000多元。”
业内称医院药占比平均约35%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随后致电该医院办公室确认,其工作人员表示,医生是按照病人病情酌情诊治,医院一直以来都执行不开“大处方”、“急三慢七”的相关规定,并未正面回应是否存在药占比控制问题。
不过业内人士却告诉记者药占比一直都是行业“潜规则”。
该医院另一科室的负责人陈秋(化名)表示,虽然没有明确文件规定,但是医院在会议部署的时候一直都有这样的要求,此前并没有控制得那么严格,由于药品零差率推行之后,出于成本控制考虑,医院迫不得已将严控药占比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仅落实到各个科室,还落实到具体个人,并且还推出了惩罚措施。
而相比厦门其他医院,上述医院的做法还算是“正常”。陈秋告诉记者,医院平均的药占比在35%左右,最高控制在37%左右。
另外虽然医院要求要控制药占比,建议医生多开检查项目,但是对于检查项目,上级主管单位又有阳性率控制,也就是说,医生所开的检查项目中,出现阳性率(有问题的)的概率必须达到一个标准。所以虽然检查项目能够给医院带来比药品更大的利润,但也不能随意乱开。
记者随后采访了厦门业界多位业内人士,他们也证实了上述说法。
“并不是医院花多少,财政就能补贴多少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医院都需要替患者先垫付医保、药品的支出,然后再向上级部门申请补贴。而事实上,财政补贴是根据医院的等级等参考指标进行评定,然后确定补贴的金额。所以一旦医院在没有利润的药品上,支出过多,医院就需要自己来承担这部分的损失。
“现实情况是,医师们也并不希望自己看病还要被下控制指标。”业内人士表示医院、医生都变处在了夹在患者和政策中间的尴尬位置。
零差价不如取消门诊药房?
零差价的推行同样也给患者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厦门市民陈小姐表示,自己日前在中医院看病,虽然取消了挂号费,却增加了诊察费,而且一次诊察费就要40元,但开药的时候医生却明确表示,一次只能开50元以下的药品,而想要多开药就得再挂号,“50元只够用两天,此前一次可以开十天的药,这样算下来不仅没省钱,反而增加了看病支出,要是外地病人更麻烦。”陈小姐如是表示。
上述厦门某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得已之下,医生会要求外地病人一次多开几张卡(相当于挂号),如果要开2~3个月的药,就得开十几张卡,但这也只限于诊察费足够高的专科。
该负责人表示,推行零差价在业内普遍引起了热论,推行药品零差价不如取消门诊药房,国外已经普遍施行,如果要彻底破除“以药养医”,不如从根源上切除。
事实上,各地在药品零差率的推行过程中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有业内人士在分析北京市友谊医院药品零差价试点改革时表示,医生回扣依然存在,回扣的刺激下还是高价药销量大;整体医疗费用不降反升,患者自付比例下降,自付绝对值有增长的趋势,患者挂号的次数在增加。
浙江省人大代表、宁波市李惠利医院院长周建庆认为,药品零差价措施压缩了医院的利润空间,但没有压缩药商和中介商的利润空间,招标的药品价格比药店的零售价格还要高,导致政府、医院、老百姓面临一个“三输”的局面。
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研究室主任朱恒鹏此前就曾专门撰文表示,药品零差价制度会产生不良后果,不宜推行。他认为,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不但很难实现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意图,还会扭曲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行为,使盛行于二三级医院的商业贿赂行为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
他举例表示,某发达省份2009年药品批发公司销售给卫生院的某医药公司生产的160万单位的青霉素钠采购价是0.34元,加上0.01元的配送费,卫生院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是0.35元,然后按照0.72元的价格零售,卫生院加价率105%,毛利率51%。而2010年此药品在该省的中标价是0.75元,制药企业以高出原来批发价一倍多的价格中标,可以预期,该药品卫生院实际采购价依然在0.35元左右,0.4元的差价会以返点和回扣方式留到卫生院及其医生手中。而他们按照0.75元的招标价实施所谓的“零差价”零售,患者的购药支出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0.03元。
朱恒鹏同时表示,零差价制度并不能改变卫生院卖药赚钱的局面,只是将原来的公开合法盈利转变为暗箱操作,通过返点和回扣谋利罢了。
公共卫生管理专家、福建医科大学教授郑振佺认为,制定药品零差率最直接目的是降低药价,但是要真正落实下去,政府有必要先把医院的账算清楚,否则又会流于形式。要在省属医院推广药品零差率,要对医院的成本进行详细的测算。医院在没有实行药品零差率之前,药品利润是多少,哪些是合理的,该补偿的要补偿到位;哪些是不合理的,该剔除的要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