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振岭 陈振山)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经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改革将提高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医类诊疗项目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提高50%。
该省物价局表示,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鼓励各试点县(市、区)政府加大财政投入,降低医疗服务价格。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会同卫生、人社等部门制订具体方案,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