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保真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民医保时代,三大医保制度覆盖人口超过13亿人。要巩固这来之不易的成效并使国民能公平地享有全民医保带来的保障,需要公立医院的配套改革。
公立医院是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以下简称为“三险一助”制度)的载体,它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占全国医院诊疗和住院人次的九成以上,其改革的深度与广度直接关系到参保者的权益,关系到医保功能的实现和成效。近年来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为公立医院的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前,只有开展公立医院的深层次改革,新医改的成果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
国家有关领导人曾撰文指出:“公立医院改革不到位,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不明显缓解,医改的成效、政府的投入、群众的实惠、社会的评价都会大打折扣。”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已于2011年全面推开,其成效还有待评估与实践检验。而与全民医保息息相关的城市公立医院的改革,以往大多是业务性或行业性的“补漏”项目,属于卫生生产力方面的改革。对“倒三角形”的城市医疗资源配置等结构性的调整,对体制性的核心内容,对医院治理、运行机制等卫生生产关系的深层次问题,其虽有触及,但缺乏实质性进展;其改革严重滞后于“三险一助”制度和全民医保发展的要求,距离社会各界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民众十分关心的看病贵以及城乡居民转诊的费用控制等棘手难题,一直未见明显缓解。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关于《中国公共财政建设报告(全国版)》所发布的九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排序,其中对医疗卫生的满意度在2007~2012的六个年度均排名倒数第一。可见医疗卫生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是何等的薄弱。
在这一状况下,倘若大中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依然按部就班地迟迟不见“庐山真面目”,不仅参保者和用人单位对飙升的医药费用无力承担,国家财政也将不堪重负。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明确医院微观的经营目标:绝不是脱离“三险一助”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单纯追求医院发展的“锦上添花”,而是要为民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为患者“雪中送炭”,减少发病率,提升健康水平。
第二,严格控制上升过快的医疗费用。其中,卫生部门对医保和非医保人群及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与检查费用的控制更为重要。
第三,缩短过长过大的公立医院战线,严格限制各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的存量资源,严格控制城市大医院业务收入的增长比例。
第四,强化对大医院特殊医疗服务的宏观调控。
(作者系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