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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杰:洋贿赂是中国药业腐败之果

2013-08-12 16:15:30 来源:网易评论

近日,代号为“培根”的爆料人向媒体举报世界医药巨头法国赛诺菲公司,在2007年11月前后,向中国北京、上海、杭州及广州的79家医院,503位医生,借“研究经费”(研究者费)的名义,支付约169万元的费用。

(8月8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世界医药巨头、79家超一流医院、500多名医生、洋贿赂,这些词句叠加在一起,形成了一幅令人惊悸的医疗贿赂路线图谱。对于医疗行业“回扣”现象,虽然国人见怪不怪,但作为世界五百强企业,也不得不向这一“国情”低头,实在令人五味杂陈。

外国人给中国人行贿,我们给它起了一个新名词叫“洋贿”,其实“洋贿”现象在近年来并不鲜见,从朗讯到不干胶巨头丹尼森,从力拓到IBM,不时有外国人行贿的报道。与官员们的“雅贿”想比,“洋贿”往往更直接,像赛诺菲公司,就是通过医药代表直接把这笔钱打给医院或医生,且有详细名目,一点也不“娇羞”。

“洋贿”现象是国外企业深谙中国国情,入乡随俗的营销策略?还是医疗管理乱象下适应市场竞争的无奈之举?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对这些问题的深刻解读,可以窥见中国医疗行业的各种怪现状。

首先要弄明白的是,“洋贿”的真正受害者不是外企,不是医院,更不是医生,而是老百姓。“羊毛出在羊身上”,所有的贿金必将附加在医药的成本里流通,那169万元的“研究经费”最终买单的是消费这些药物的人。

其次,要明白“洋贿”从乘虚而入到长驱直入,他们同样看清了现有医疗管理体制有严重漏洞,以医养药、医药不分、分而不明。医生不愿意当医生,跑去当医药代表,就像法官不愿意判案,跑去当律师。原因何在?在于这里面有重要的利益关系,医生不如医药代表挣钱,法官不如律师挣钱。

责任、良知、道德、职业成就感,敌不过“孔方兄”的诱惑,似乎这不只是一个医疗管理体制的问题。

不久前,广州警方搞毁了3个医托诈骗团伙,抓获嫌疑人77名,涉案金额近千万。令人瞠目的是,这些“医托”里面,竟有广州某著名医院的教授。这不仅仅是医院少了一个医生、学校少了一个教授这么简单,背后的问题是医生职业的堕落和医疗行业的灵魂被抽空,医患群体信任关系的减退。这才是最可怕的。

第三,现有法律制度尚无法根本解决医疗行业的沉疴。“洋贿”是适应中国土壤结出的“恶果”,本质上仍然是腐败,是犯罪,只是现有法律法规对其打击力度还远远不够,事实上,我们很少看到有跨国公司在我国因为贿赂受到制裁,或追究刑责。

至上而下,红头文件发了不少,但效果不佳。立法上也有不少尝试,比如,200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但由于法律定位不够精准,比如“数额巨大”究竟是多大?没有标准,再加上“吃回扣”本身的隐蔽性,似乎“疗效不佳”。对“洋贿”更是鲜有涉及。

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洋贿”,赛诺菲不是第一个,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仅在医疗行业,还包括其他行业,都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存在。如果不能充分改良市场经济的土壤,追求市场经济的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开放性,就很难从根本上杜绝各种“潜规则”,建立“明规则”,更难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王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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