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有媒体报道,赛诺菲被曝借"研究者费"名义,在6年前向中国79家医院、503位医生支付约169万元的费用,将这家跨国制药巨头推上风口浪尖。 目前,北京市纪委已牵头成立市级联合调查组核查此事,北京市卫生局也表态:收受商业贿赂是医疗行业早已明令禁止的行为,对于违法违规人员,将会依法查处。
根据此前媒体的爆料,赛诺菲公司涉嫌行贿的名目是向医院、医生提供"研究经费",被指属于变相行贿,但赛诺菲公司的回应中,将事件的性质定性为药品上市后的临床监测。那么,究竟什么是"上市后临床监测"?监测中给医生费用是否合法?"研究经费"的监管中又是否存在灰色地带?
针对媒体报道的知名医药企业法国赛诺菲公司涉嫌向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多家医院、医生行贿一事,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此前曾发函给中国之声,表示,"已启动相应工作程序,将以一贯遵守法律和道德义务的态度进行核实。目前,赛诺菲尚不能确认报道中所指的发生于2007年的事宜。"根据此前媒体的爆料,赛诺菲公司涉嫌行贿的名目是向医院、医生提供"研究经费",被指属于变相行贿,但赛诺菲公司的回应中,将事件的性质定性为药品上市后的临床监测。对此第三方医药专业门户和行业研究机构,生物谷网站创始人张发宝博士认为,报道中所提及的上市后临床监测,是药物发展的重要阶段。上市后临床监测做法在全球医药行业被普遍采用。
张发宝:国家药监也是非常强调上市后监测。因为很多可能药物不良反应发现不了啊,药监原先发过文的要求我们主要做两件事,一个是有药品的不良反应要上报,另外一个就是现在国内DFA的话,就是前几年也是要求大家做好商销会监测,其实这是不管是国际国内都是通行的。
张发宝介绍,新药品上市后的临床安全性监测研究,是国家的相关规定,医药企业必然会支付医院费用,其中也包含给医生的"观察费",也就是劳务费。
张发宝:一类的话就是有药查,这个有医生,医生办事是有劳务费,但是你拿我劳务费就要按国家规定就要跟所得税一起,这是合理合法的。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如果有第三方公司参与,有的成本就很高,所以一般药厂尤其是国内药厂投入有限,一般都不找第三方公司。
卫生行政部门人士也证实,"赛诺菲行贿门"到底属于研究经费范畴还是商业贿赂"回扣",界定上确实存在难度。而张发宝也提醒,与药品的前三期监测相比,药品上市后的临床监测投入较低,难免个别医生存在作弊行为。
张发宝:这就是我们上市后监测有一个弱点,不像那个一期、二期、三期,因为它是非常专业,法律法规规定非常严格,其实它每个环节是详细的监控,四期监控就松一点,所以上市后研究不像药商机这么严格,到四期的话费用就很低,费用很低,很多东西就追究不到位了,不到位的话就会难免个别医生有一些作弊行为。
针对媒体报道的赛诺菲公司涉嫌向、多家医院、医生行贿一事,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国家卫计委已责成涉事医院属地卫生部门调查。
邓海华:对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问题,我们国家的态度一直非常明确,坚决打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中的商业贿赂。医药购销应该包括医疗器械,如果你有违法违规的商业贿赂问题,就应该依法依规进行打击。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等地的卫生部门都已要求各医疗机构核查"赛诺菲向医院提供研究经费"情况,并严格规范药品采购等相关工作流程。记者此前也曾联系到部分出现在举报名单中的医院,院方正在了解情况并核实信息。
北京友谊医院:这个需要我们的纪检部门去负责这个事,应该是以我们主管行政部门的官方态度吧。
北京安贞医院:卫生局有官方发言人已经表明态度了,我们医院会配合。(记者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