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资委向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下发通知,从8月中旬开始,进行为期两个半月的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
自2010年起,国资委系统建立了年度薪酬调查工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基础工作,以期劳动力市场薪酬价位对企业薪酬水平起到指导作用,由此提高国资委对企业薪酬的监管水平。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及各中央企业。包括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含子企业)。
和以往的薪酬调查相比,今年的调查更为精细,三级企业被要求单独上报。
去年各集团总部所属三级企业可填报合并报表数据,现在则要求各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填报单户企业个别报表数据,不得合并报表。
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中,争议最大的就是高管薪酬调控。
实际上,央企高管薪酬管理真正落实到位的,是国资委管的中央企业,央企下属的“子公司”、“孙公司”高管薪酬实际上还没有完全监管到位,地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监管更弱一些。能否实现对央企下属公司监管的全覆盖,决定着央企薪酬调控的基础。
根据国资委的安排,从2012年开始,央企全面开展为期两年的管理提升活动,相关负责人分批到集团接受培训,内容涵盖采购管理、成本控制、管理效率等方面。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介绍今年上半年央企运行情况时表示,央企自身存在着企业发展不够平衡、发展方式比较粗放、治理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不够精细、经营效率不够高、历史包袱比较重等方面的问题。
比如在成本方面,上半年中央企业成本费用总额同比增长9%,虽然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2.7个百分点,但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95.6%,继续处于历史高位。
黄淑和认为,上半年中央企业平稳运行,为全年保增长奠定了较好基础,但下半年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和不可预期的风险仍然不少。
中央煤炭、有色金属、钢铁、水运、机械制造、造船等企业多陷于产能严重过剩格局,在一段时期内很难摆脱增产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困境,少数亏损企业可能处于困难长期化的局面。
此外,部分企业存在投资规模过大,偏离主业或产业链过度延伸,低效无效资产的规模明显偏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