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恒鹏
管制药价的初衷是控制药品费用。许多欧洲国家都实施药品价格管制,以期降低药费支出,这些药价管制措施包括冻结价格、成本定价、利润定价及国外药价参考定价等。然而,发达国家的实践和有关药价管制效果的实证研究表明:管制药价并不能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而引导医生及患者合理用药才是控制药品费用增长的关键。
法国、日本与加拿大在这方面均提供了的大量例证。由于严格的药价管制,法国的平均药价是整个欧洲最低的,但高药品消耗量导致其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例达17%,远高于英国10%的水平,也超过药品自由定价的美国12.4%的水平。日本的药价管制实践也证实了这一点。日本1980年~1993年间施行的药价管制措施造成处方量增加以及新药价格上涨,以致整体药品费用增长59%。同样,加拿大也对药品价格采取严格管制政策,但却没有有效的措施引导医生合理用药,导致药品费用快速增长。
事实上,分解影响药品费用的各个因素即可明白,为什么药价管制政策并不能有效控制药品费用的增长。
药品费用等于药品价格乘以数量的总和,因此药品费用的增长可以分解为三项:药品价格的上涨;药品使用数量的增长;药品品种组合改变导致的药费增长。所谓药品品种组合的改变是指用高价药(往往是新药)代替低价药(往往是传统普药)。大量分析药品费用增长原因的文献均表明:导致药品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使用量的增加以及药品品种的改变,而不是药价上涨。比如,据分析美国处方药品的资料显示,1994年~2000年,美国药品费用平均年增长率为12.9%,其中药价上涨因素仅占2.7%,其余10.2%是来自于药品使用量增加和药品使用品种的改变。另一份分析意大利药品费用增长原因的资料显示:在2001年,意大利的药品费用比2000年增加了13.5%,其中来自药品使用量的增长率为9.5%,来自药品品种改变的增长率为4.8%,而药品价格在此期间下降了1%。英国1992年~2000年药品费用平均年增长率为8.7%,而在此期间药品价格年平均下降1.8%,药品使用量年增长率为4.9%,药品品种组合改变则占5.4%。加拿大2002年的年报指出,2002年较2001年加拿大专利药品费用增长率为13.9%,而专利药品价格在2002年实际上却下降了1.2%,专利药品使用量则增加了15.5%。以上资料显示,管制药品价格并非控制药品费用的有效措施,药费支出的增长主要是来自于药品使用量的增加及药品品种组合的变化。
中国的药价管制实践再次证实了这一结论:近十年来,国家发改委多达二十多次覆盖数千种药品的药品降价行动,并没有达到控制药品费用的政策意图,却导致了将疗效可靠的廉价普药挤出药品市场的负面效果,同时还催生了大量价格虚高的所谓创新药品。
总体说来,采取较多药价管制措施的国家(如法国、西班牙及日本),其药品费用的增长率并不低于那些较少采取药价管制措施的国家(如瑞士、英国及美国)。而且,药价管制政策不但没有起到控制药品费用的目的,往往还会扭曲医药行业的资源配置和医药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