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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第一口奶”掺腐,医德岂容贩卖

2013-09-17 14:05:03 来源:广州日报

第一口奶

每年,我国新生婴儿超过2000万,其中七成左右的孩子是通过奶粉喂养长大的,巨大的需求让中国的婴幼儿奶粉市场发展迅速。为了抢占市场,不少奶粉企业不惜拿出巨资,贿赂医生和护士,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医院给初生婴儿喂自家品牌的奶粉,让孩子产生对某种奶粉的依赖,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对千百万婴幼儿至关重要的第一口奶,就在这样的金钱交易下,被奶粉企业和医院无耻地绑架了。(9月16日央视)

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国家在2011年正式出台了《母乳代替品销售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在医院向产妇推销、宣传奶粉产品。可是,在金钱的诱惑下,规定与医德,都被抛到九霄云外了。一位在多美滋奶粉公司工作过的销售主管披露,多美滋奶粉给每个护士、医生的款项在几百元到10000元不等,而每个月的汇款总额大概都在30万左右!孩子成为被奶粉企业和医院在利益交换中绑架的对象,怎不令人咬牙切齿?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医疗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回扣,将以《刑法》中的“受贿罪”定罪。可是,神圣的法律在这些白衣天使眼里,或许是“橡皮筋”、或许是“棉花糖”,对有些人而言,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整治医德医风,打击医疗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这几年似乎一直没有停息过,但整治的效果如何呢?孩子的“第一口奶”之黑幕,足以令人愤慨——如果打击有力、整治较真,何以“各个楼层都被奶粉企业瓜分,你如果给的钱不合适,很可能下个月就换成别的了”?显然,如此靠贩卖医德赚“奶粉钱”的罪恶勾当,绝非个案,而是在大面积蔓延和侵蚀!

“医德”能卖多少“奶粉钱”?白衣天使,医者仁心,在那些拿“奶粉钱”的医生护士身上,我们还能触摸到那颗本应仁爱、仁慈的心的跳动吗?

如今,“第一口奶”之黑幕被媒体揭开,有关监管部门应该“闻风而动”了。《母乳代替品销售管理办法》、《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都白纸黑字地摆着,这回,可千万不要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了——多少次的“严惩”,都是因为下不了“狠心”,而让更多的医生们黑着心把“医德”标价给贩卖了。(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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