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司四大高管的落网,GSK中国行贿的内幕也越揭越深。部分GSK中国的高管承认,该公司的大客户团队,专门通过会议等形式,向全国数百家医院的主管副院长、药剂科主任大肆行贿。长沙警方还证实,在被工商部门查处时,GSK中国进行危机公关,北京朝阳工商分局一名科长涉嫌受贿被调查。同时,这些高管还大肆收受康辉上海会展公司,以及瑞格制药、国控等经销商的贿赂。(9月3日《京华时报》)
葛兰素史克曾公开致歉。但单单一声道歉可不够,市场从来不相信眼泪。如果没有让违法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实现违法所罚大过违法所得的结果。那等于是一种对腐败的变相激励,默认经营者可以从行贿中得到巨额利润,却不需承担风险和责任。
去年6月份,强生公司在推销精神病治疗药物“维思通”过程中,因为超适应证推广,收到了美国政府一张22亿美元的罚单。不到一个月时间,英国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公司领到了世界史上最大的一笔医药罚单30亿美元,罪名还是“超适应证推广”。
在我国,葛兰素史克行贿如此多医务人员。在这过程中,会否出现 “超适应证推广”行为?在这点上,答案很可能是肯定的。药企不是慈善家,行贿目的当然是增加销量,以正常的手段推销使用药物。在这过程中,药企这种不当营销行为造成了多大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有多少人因此受害,受害者在哪里,如何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政府必须交出一份清楚的答案。
这次“打药界老虎”行动,如果不彻底和缺乏硬度,等于纵容和变相激励带金销售的药品营销行为,损害法律本身的公信力。切忌!(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