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颖
云南省第三次发展中医药大会前夕,记者专访了云南省副省长高峰。谈起云南中医药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高峰如数家珍,信心满满。
政府支持发展迅速 激发潜力再创辉煌
高峰回顾了云南省中医药发展的大事。1995年,云南出台《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发展中医民族医的地方性法规;1996年,云南省政府召开了“云南省发展中医药大会”,增加了中医(含民族医)发展的专项经费;自2003年起,云南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省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特色建设及院内制剂研发工作;2010年,出台《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民族医药工作全面开展;今年,印发《行动计划》,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他介绍,近20年来,云南省中医药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成绩显著,但仍存在一些管理体系、服务能力、人才培养、民族医药、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瓶颈问题。省政府推出这个《行动计划》的初衷,就是要充分利用云南中医药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激发中医药发展活力和潜力;通过改革创新、“扬优扬特”,切实改变目前中医药服务“自身造血”功能不强的问题,采取多种投入方式,做强省级“龙头”,辐射和带动全省中医药事业全面、持续、跨越发展。
把握大局创新思路 全员参与各司其职
高峰介绍,《行动计划》在起草过程中,坚持把握全局、统筹考虑,确定了总体目标、重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促进中医中药事业协调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既与国家大力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精神相吻合,又符合中医药行业发展的特殊性和云南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实际;既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衔接,又与全省中医药改革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总的来看,《行动计划》体现了实事求是和改革创新的思路,各项政策措施具有较强的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行动计划》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主题,提出了7项重点任务,即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推进中医药传承和科技创新、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繁荣中医药文化,力求破解全省中医药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紧紧与当前国家医改工作要求、促进健康服务业和养老业发展有关要求结合起来,把中医药融入到社会事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统筹、来推动,力争实现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7项重点任务环环相扣,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
高峰说,中医药工作光靠一个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完成,必须要汇集社会各方面、各部门力量,共同协调解决,才能从根本上推动云南省中医药事业向前发展。因此,7项任务经过细化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其中有牵头单位,也有协助单位;有卫生计生单位,也有省级各部门,如省财政厅、科技厅、民政厅、商务厅、文化厅、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还有各级人民政府,如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齐心携手,共同推动中医药事业大发展、快发展。
总体目标切合实际 保障举措具体得力
高峰指出,紧扣当前中医药发展的难点,结合云南工作实际和发展规划,《行动计划》提出了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机制,基本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和中医药继承创新体系,中医药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中医药服务实现全省全覆盖,中医药产业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中医药文化得到充分继承与弘扬,中医药健康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深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明显增强。
他认为,为达到这个总体目标,《行动计划》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建立政府牵头的多部门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健全促进中医药发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扶持政策。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多方投入,切实落实医改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重点支持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重点专科建设和中医药人才培养等。省财政要在《行动计划》期内,集中加大对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医药各项扶持政策,合理提高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建立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投入补偿、价格形成、收入分配和用人等机制,支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细化任务,同时加强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