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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医闹案”宣判的启示

2014-12-18 16:27:58 来源:健康报

天 歌(职员)

患者家属天价索赔未果后,持续围堵医疗机构致其无法正常开诊、医生不敢上班。广东省深圳市沙井街道永安门诊部及当事医生一纸诉状将患方告上法庭。记者15日获悉,日前,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患方医闹侵权行为成立,需赔偿门诊部经济损失及向当事医生赔礼道歉。(12月16日《深圳商报》)

患者家属没有拿到事前主张的300万元赔偿,反而被法院以医闹侵权违法为名,判决其需赔偿门诊部经济损失及向当事医生赔礼道歉。当事医疗机构和医生长舒了一口气。但是在笔者看来,这起被媒体称之为全国首例“医闹侵权违法”案件的宣判,不管是从现实角度还是法律角度,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不管对于患者还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都有重要的警示价值。

可以先来假设一下,如果当事医疗机构和医生不是拿着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用法律武器维权,而是和对方协商私了,结果会是怎么样呢?私了的过程可能有两种,但结局却只有一个:一是医院满足患者家属的要求,付出高价赔偿,息事宁人;二是医院无法满足患者家属的赔偿要求,然后患者家属继续闹,三番五次之后,最终双方达成妥协,协商出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赔偿数额,结束纷争。

事实上,近年来国内的绝大多数医闹事件,最终都是这么解决的。这不但助长了医闹之风,让医闹现象愈演愈烈,而且严重损害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权益,让公众真的以为错在医院和医生,客观上也进一步加剧了紧张的医患关系。所以这全国首例“医闹侵权违法”案件宣判的第一个启示,就是医疗机构和当事医务人员不应该为了所谓的负面影响而对医闹采取纵容的态度,而应该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依靠客观真实的医学鉴定维护自身的权益。

与此同时,根据现行法律,医患纠纷中尸体检验的主动权掌握在患方,患者家属如果不认可,就无法启动尸检和医疗损害鉴定工作,更无法明辨是非、厘清责任。这也正是很多医闹拒绝尸检,而只是一味要钱的原因所在。因此有专家建议,对发生医疗纠纷的死亡事件,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启动尸检和医疗责任鉴定,维护医疗机构平等权利。这也是全国首例“医闹侵权违法”案件宣判带给我们的另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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