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下一步基层医疗卫生改革的重点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着力增强康复护理能力,把住院康复、日间康复和入户康复有机结合起来;在基层机构设立医事服务费,取消以药补医;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用药将实现零差率销售,积极探索基本药物招标定点生产;社区居民将可逐步享受特色服务包;远郊区基层医生引进放宽至京外省级医学类相关专业非京籍本科生。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迫切的就是真正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基层实现“病有良医,病有良药”。
【基层服务】 医生未来可开私人诊所
《意见》提到,北京将鼓励社会资本在规划范围内举办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准许符合条件的医生到社区开设全科医生诊所或私人诊所。按照《意见》,结合北京人口布局变化,未来城区、远郊平原和山区居民分别出行15分钟、20分钟、30分钟以内,将可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合理配置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