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谁来兜底?
日前,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指出,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以前启动试点的工作。那么,大病保险马上要大规模的试点会对我们的就医带来怎样的变化?马上试点的大病保险如何才能够惠及更多百姓?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沈竹和特约评论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著名财经评论员张鸿共同评论。
大病医保,6月底前全面试点,硬性时间表倒逼各地加速推进。城乡全覆盖,还需解决哪些难题?
大病保险其实就是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的二次报销。
今年1月初,北京市发布《本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启动大病保险制度。《办法》规定,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上年居民平均收入的费用5万元以内报50%,5万元以上报60%。和部分试点城市相似,北京市的方案也采取了报销上不封顶的原则,也有一些城市采取了封顶报销的政策,以贵州省贵阳市为例,贵阳最近宣布将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工作,对参保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保起伏线标准的,给予再次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为12万元,同时大病将不受病种限制。
2月8日,国务院医改办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强调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有超过20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了120个试点城市,目前大病医保制度在全国惠及人群已经超过2亿人。国务院医改办还要求,各地医改办需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合规医疗费用界定,提成统筹层次,完善筹资机制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力度,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大病保险制度。
杨燕绥:大病应该有目录超过封顶线后也应设置一个目录
(《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我们的理解就是,医疗难度大、周期长,它相应的成本高,这样应该算大病,但真正到病种,专家鉴定还得有个共识。
我们的居民医疗保险从2006年才开始,现在才几年。在第一个阶段,整个医疗保险基金的监控能力还是有限的,人们对什么叫“合理医疗”还没有一个合理的共识,所以这时候肯定还有“过度医疗”等情况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限制就搞了一个医保基金报销的封顶线,不管城镇职工,还是居民都有一个封顶线。这个封顶线实际上设在这里,是为了保证医保基金自身的平衡。
比如北京居民是17万封顶了,职工是30万,我就封顶了,但是一封顶以后,确实有一些超过封顶线的,然后又超过他个人收入相当大一比例,这就会造成因病贫困的。什么叫“大病”?这个病种应该有个目录,我们还需要逐步达成共识,这个共识在没有的情况下,超过封顶线就有风险了,那么又超过它收入一定比例,那这个风险怎么办?就暂时把它视为是大病。这个大病应该有个目录,在超过封顶线以后,也是有一个目录的,如果在这个目录内,就应该享受二次报销。
张鸿:大病保险其实就是在“筑牢群众看病就医的网底”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现在这个大病保险,有130个城市已经开始试点了。按照试点的,基本上都不按病种,基本上都是按花销,就是说你花得多了,那么什么叫花得多了?就是你第一次报销结合以后,还需要你掏的钱里边,超过了当地比如城镇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年收入的平均标准,农村超过了一年的收入,如果超过了那个标准就算是大病,你就可以再按比例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