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在回应“药房托管”现象时表示:“部分地区将药房从门诊剥离这一现象,对于切断医疗卫生人员和药品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将起到一定的作用。”这是针对近期“火爆”的药房托管,官方首次作出回应。
2月11日晚,康美药业(600518)公告称,与辽宁中医药大学、本溪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托管辽宁中医药大学直属的4家和辽宁省中医医疗集团所属的22家医院的中医药房。
这已经是马年新春以来,康美药业第四次宣布托管药房了。1月31日、2月8日、2月11日,康美药业分别披露了三批共55家医院的药房托管工作,覆盖范围涉及广东惠来、普宁、吉林通化。加上辽宁这次的26家医院,康美几天之内已经托管下80多家医院的药房。
除了广东的10家托管药房披露了托管细节之外,康美药业托管的其他药房均未明确具体的托管模式。2月11日,康美药业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药房托管相当复杂,专门负责此事的副总还没来得及在内部做培训,因此不了解具体细节。”
康美药业下这盘棋,图谋什么?
此前广东省内国企、民企、外企纷纷涉足药房托管,路径直指“减少医院中间环节和降低医药成本”。事实是否真是如此?
托管玄机
以目前药品普遍的购销价差计算,康美所获得价差少则20%,多则可能达到90%
康美药业托管80多家医院药房,其实有规律可循。
国信证券2月10日分析报告指出:康美药业在整合中药材一体化产业链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社会与政府资源,为公司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创造众多机会。”
广东普宁、辽宁通化分别是康美药业的总部所在地和新开河公司的所在地,这使得康美在两地托管医院颇为顺利。
康美药业将触角伸到外地医院之前,该地一些领导均会到康美总部进行会晤。收购梅河口三家医院之前的2013年5月14日,梅河口副市长张红卫到康美总部调研;和辽宁合作之前,辽宁本溪市市长高宏彬今年1月24日考察过康美总部。
如果这一规律成立,那康美下一个目标可能是山西永济:1月11日,山西永济市市长廉广锋调研了康美药业。
康美药业托管的药房质地并不算好。根据公告披露的信息,惠来县人民医院2013年收入1.1亿元;普宁4家医院2013年收入约为12亿元,另外5家镇卫生院收入较少;通化45家医院2013年收入20亿元左右;辽宁26家医院收入数据未披露。
按照“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45%”的比例计算,康美药业三批所托管的55个药房每年销售额在15亿元左右。如果均按照普宁的托管模式,“药品从仓库领入药房即视为医院确认购入,医院按实际领取药品数量和价格结算给公司”,康美药业将占有药品批发价和销售价之间所有的价差。
以目前药品普遍的购销价差计算,康美所获得价差少则20%,多则可能达到90%.这部分价差如何在康美药业和医院之间分配,公司方面并未回应。
医药行业多位专家对药房托管颇有微词。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廖新波曾在2013年9月11日的《南方日报》上撰文指出:药房托管,其实是从“公平”腐败走向垄断腐败,根本不是医药分业的改革方向。
廖新波发出此言论的背景是2013年6月份开始的广东药房托管潮。去年全年,广东省内国企、民企、外企纷纷兴起药房托管热,华润、国药、康美、美国康德乐等公司纷纷涉足,打出的旗号都是“减少医院中间环节和降低医药成本”。
前车之鉴
更多民营企业托管药房则是看中的药品购销差价,希望从中分一杯羹,与医院、医生等利益主体“抢食”
“药房托管”这个富有争议的名词,最早发端于2002年原卫生部在柳州中医院召开的现场会议。那次会议之后,全国兴起了一轮轮托管热潮。
2013年5月,商务部发布的《201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2年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中,承接药房托管的企业已有29家。
医药行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房托管模式很多。有的单纯是负责流通和配送,利润率在10%左右。有的实际是承担了医院药房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还有的纯粹是给医院垫资,因为医院和医保结算周期较长,有时需要外部公司垫资来实现医院收支平衡。”
南京医药(600713)从2006年开始承接了南京全市的医院药房托管工作,一时风光无二。2007年时,公司销售收入突破百亿元,排名全国医药商业企业第四位,最多时托管药房数量超过100家。
南药的药房托管模式曾被很多机构看好,原因是通过集中的采购和配送,对供应商的砍价能力得到了增强,药价平均降幅30%;医院削减了药品库存成本,从南药收取的“托管费”成为医院稳定的收入;企业与医保直接结算,比医院结算起来更快,企业减少了资金占用周期。这看上去是一个共赢的模式。
然而好景不长,2010年之后,南京医药很少再提及其药房托管业务,业内普遍认为托管失败。南药模式是将药品销售额的35%作为托管费用,支付给医院。而原本医院直接管理药房进货、销售业务,从中可以获得40%甚至更高的药品销售利润,因此35%的费率并未维持多久,很快就升高到接近50%左右。
面对高费率,南京医药不得不常常更换“毛利”更高、出厂价更便宜的药品,而医院出于用药安全考虑,对此做法颇有意见,继而双方矛盾加剧。
从康美药业的公告描述中不难看出,康美极有可能采取的是南京医药模式,即以向医院支付托管费的形式,分得部分药品利润。地方政府强势推动是康美药业实现顺利托管的重要前提。
上述医药行业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称:“企业从提高医院药房运行效率的角度,通过改造药房、及时配送等获得利润,这是国药等国有流通企业普遍的托管方式,实际仍充当配送商的角色。”
相对而言,更多民营企业托管药房则是看中的药品购销差价,希望从中分一杯羹,形成与医院、医生等利益主体“抢食”的现象,使药价很难降下来,托管也很难维持长久。因此,尽管河北、湖北、河南、上海、北京等地在编制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均鼓励流通企业参与药房托管,但至今国内未出现成熟的托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