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初步建立起市场、医保、财政、价格四个机制有机结合,有利于引导、鼓励、扶持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补偿机制。
记者在201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重庆市财政对公立中医医院退休人员工资实行全额拨款,对中医医院在职人员工资实行差额补助50%。对中医医院基建、设备实行专项补助。
该市降低医保住院起付标准,鼓励患者到公立中医医院就诊,规定凡参保人员在三级和二级中医医院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患者起付标准节减的部分纳入医保报账范围,由医保进行补偿。2013年,全市45所中医院共收治住院患者和特病门诊患者100多万人次,这一规定为患者节减费用3亿多元,全部由医保进行补偿。
同时,扩大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报销范围,提高医保支付标准,鼓励患者选择中医药技术服务,规定中医医院和其他医院开展的中医诊疗服务项目,经卫生等有关部门批准纳入医疗保险(放心保)报销范围,提高政策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提高10%,职工医保提高2%。扩大中药用药范围,提高医保支付标准,鼓励患者选择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医院特色制剂,规定医院自制的中药制剂按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院中药制剂的费用,提高政策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提高10%,职工医保提高2%。中药饮片不实行零差率销售,将中药煎药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鼓励医院合理使用中药饮片,提高中药饮片使用率。2013年,全市45所中医院因医保优惠政策,共为患者节省中医诊疗费、中药费、煎药费用2亿多元,全部由医保进行补偿。
重庆市实行药事服务费制度,鼓励医院控制除中药饮片以外的药品使用,改革“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每门诊人次补助12元,每出院者补助340元,由参保个人承担10%,财政和医保各补助45%。此项政策实行后,按2013年全市45所中医院工作量计算,全年中医医院补助药事服务费2.5亿元。同时,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提高中医药技术服务价格,鼓励医院开展中医药技术服务,调整收费结构,建立以医疗收入为主的新的补偿机制。
改革出活力,机制出成效。2013年,重庆市中医医院出现了中医服务量、中医技术应用、中药饮片和中药院内制剂使用四个明显上升。与上年相比,诊疗人次增长9.7%,出院人次增长32.5%,中医技术应用增长69.8%,中药饮片调剂量增长31.4%,中药院内制剂使用量增长1.6倍。(李继学)
作者:李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