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有了纠纷,最终的办法还是诉诸法律。如果选择医闹,只会加剧医患关系紧张,最终让全社会埋单
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生了病就要和医生打交道,医患关系就此产生。近年来,一连串的恶性袭医事件让医患关系一再成为讨论的焦点:广州医生被殴重伤,浙江温岭杀医,17日齐齐哈尔又有一名医生被打死……医患纠纷导致恶性袭医,反过来又加剧医患关系紧张。
医患有了纠纷该怎么办?如果调解无效,诉诸法律是理性选择。最高法17日公布的7起民生典型案例,有一起就是关于医疗赔偿损害纠纷的。患者家属历经4次审判,终于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14万余元。
翻看整个案情可以发现,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公开公正的司法程序,平等保护了医患双方的权益,最终也得到了医患双方的认可。
或许有人觉得,当事人找法院打官司,折腾4年,也就拿到了14万元的赔偿,和37万元的诉求差距不小。再加上中间付出的各种时间、精力成本,拿的钱好像不多,还不如直接通过医闹的方式来解决呢!找医院一闹,往往拿钱快、拿钱多,还解气。
话虽这么说,医闹仍不可取。且不说由此面临的法律责任,其最终的结果也值得深思。表面上看,通过闹事,患者或许能多拿钱,并且这部分钱也由医院埋单。但是,深层次上看,由此付出的代价,却是由全社会承担的。
医闹加剧了医患关系紧张,导致部分医生选择性进行治疗,对于治疗风险大的病人“敬而远之”。医生见了稍微复杂点的病情,能躲则躲、能避则避,自身安全尚且难保,医学进步从何谈起,患者健康又如何保障?
无论对于医生,还是对于患者,这无疑是双输的结果。因此,长久来看,医闹最终伤害的还是社会,医闹最终会让全社会埋单。
医患双方有了纠纷,应用法律去解决,而不是给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再补上一刀。(永济)
《人民日报》( 2014年02月18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