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 儿童健康关系到人口素质和社会和谐,但儿童用药安全问题却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受到法规缺失、企业研发和生产儿童用药的积极性不高等因素的制约。
无论是《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是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都未对儿童用药提出特殊规定,即在法律法规方面已经把儿童用药成人化了,致使我国儿童用药的注册和监管无专门的法规可依。而且,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尚未设置风险利益评价体系,对儿童的保护性不够。
另外,企业研发和生产儿童用药的积极性也不高。与成人用药相比,儿童用药在研发、生产及商业化方面存在诸多难点。国内真正经过儿童临床实验的验证或研究上市的药品,几乎没有。企业对进行儿童用药临床试验面临的困难、风险、巨额投入,几乎都知难而退。
编后:
目前,我国有近3亿名儿童,而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3500多种化学药品制剂中,供儿童专用的不足60种,所占比例仅为1.52%,90%的药品没有儿童剂型。儿童用药困局亟待破解。
作为企业,不可能去做赔本赚吆喝的买卖。能否调动企业生产儿童药品的兴趣,关键是利润的保障。因此,为提高制药企业儿童用药研发生产的积极性,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儿童用药注册、临床研究、定价、招标、医保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如在税收、定价、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可喜的是,有关部门也已意识到儿童用药面临的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改善当前儿童用药现状。如:完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解决儿童用药法律法规缺失问题;针对儿童用药开展临床试验及生产注册的申请;加快儿童药物审评审批;加强儿童药品说明书管理;加强儿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推进儿童药物研究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更新过程中,增加儿童用药剂型等。这些举措对破解当前儿童用药困局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