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退休后去哪儿是公众关心的话题,多数干部退休后选择低调,不少彻底淡出了公众的视线,也有些领导干部则选择去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发挥余热”。根据同花顺不完全统计,在市值排名前100名的上市公司中,有41位退休政府高官任独立董事。
对此,应该肯定,如果按照《公务员法》中对官员退休、离职后任职的时间限制规定,可以说看不出这41名在上市公司中担任独董的退休高官有什么违规问题。不过同样应该肯定的是,按照国内一般官场常识,两年或是三年的时间上限定,显然应该是不能打消公众所担心的——由退休高官任职所可能带来的权力与利益“合谋”问题。
首先就退休高官任职可能有的影响讲,虽然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原系领导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有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如此有限的时间限制,事实上对退休高官的约束力不但相当有限,而且其有效性靠的主要还是高官的自律。因为以国内官场最一般权力移交惯例讲,一方面,相关单位现任官员之间往往可能是退休官员所赏识、甚至是退休高官所一手提拔的,可以说相互之间是有着相当的“亲密”关系;另一方面,有些高官虽然已退休,但其在任职期间与上下级之间所建立的人脉资源,显然应该不是靠两年、三年时间“规定”就能隔断的。而假如这是一种不得不要承认的客观事实,那退休高官就完全可能会利用自己原来权力关系,来为自身及所在单位谋取额外的利益。在此具体就拿上市公司退休高官独董来说,显然与没有在相关单位担任过领导职务的人相比,同样是办事,退休高官办事完全可能通过自己的关系进行游说,并进而为上市公司争取到更多的“好处”,结果也会大不一样。而这,或许就是社会公众之所以会关心、或者说担心退休高官去向的一个重要原因。
还有就市场公平竞争角度讲,虽然公众不能断定,退休高官到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结果就一定会利用自己的任职期间所建立的人脉资源,并进而为上市公司谋取额外的利益与“好处”。然而与之同时,显然不能否认的是,退休高官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人性也总是有弱点的。并且,尤其是当现有的制度不能对人性弱点足以形成有效约束时,那退休高官独董就完全可能会利用自己的关系来为上市公司谋取额外、甚至不当的利益。而这样的现象一旦出现或形成,结果就对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环境造成相应的负面影响。而这,或许也是公众关心,或者说担心的又一个社会重要问题。
所以,面对退休高官在上市公司中担任独董的问题,笔者认为,公众之所以会关注退休高官担任独董问题,原因无非应该有两个:一是担心权力与利益可能会“合谋”,二是担心会影响市场公平。(周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