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民报料称:“某县人民医院有一产妇分娩时,医生离岗两小时致胎儿死于母腹。记者到现场及该县卫生局调查,医院方称医生去做急诊手术了。卫生局医政科认为医生离岗前,应提前与医院沟通,安排其他医生到岗。昨天记者从该人民医院获悉,经三方调解,院方对产妇已进行了赔偿。(5月17日《大河报》)
遭遇了这样的医疗意外事故,有人把矛头对准了离岗的医生,认为应该追究其肇事责任。但问题真的是医生造成的吗?
首先,说值班医生离岗其实并不客观。医生还在医院,只不过在急诊室给另一位患者做急诊手术,并没有真的离开自己的岗位。按照医疗常规,除非遭遇威胁生命的急诊,否则值班医生一般是不轻易选择手术的。等到第二天白天,医疗人手足,医疗资源更丰富,再择期安排手术,可以更好地降低医疗风险,保护患者安全。现在值班医生不得不走进手术室做急诊手术,说明接诊的患者生命垂危,不能耽误时间。
但很不幸的是,这边手上正在处理一个需要抢救的患者,另一边又来了一位同样需要抢救的患者,但医生只有一个。当然不可能丢下手术中的患者,去接诊另一个,否则手边的患者也容易出现危险。本来,医生做手术前,应该通知二线值班医生回来,再开始做手术。但一开始,他为什么没有通知医生回来?
一种可能是,急诊太急,医生走进手术室时,来不及或者是忘记了通知其他医生赶回来。另一种可能是,他走进手术室时,病房的患者还没有达到需要急诊的地步。但各种意外防不胜防,突然另一起急诊就发生了。当然,通知其他医生回来急诊,这种工作完全可以由医院护士完成。这起事故反映了医院应急程序的漏洞。经常看到值夜班的医生一个人管理二三十个患者的医疗状况,笔者曾提出一个问题,如果同一时间有两三位患者同时需要抢救,你怎么办?他们的回答是,不会那么倒霉吧!真那么背,也只好听天由命了。
尽管这种可能性极小,但不代表它永远不会发生。而一旦发生,就可能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要应对这种难题,医院管理者必须重视医疗安全,把一切可能性考虑进来,制定足够细致周全的应急程序,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如果应急程序没有,单单靠医生的经验和灵活性,疏漏和意外难以避免。但如果医院的确制定了应急程序,医生没有走程序,那才可能算是医生个体之过。毕竟,医疗程序不是医生制定和完成的,存在漏洞,更应该是管理者的责任。
这种对应急程序的缺乏重视,已经造成过很多的“意外”事故。有医院起火灾,手术患者无法安全撤离,被活活烧死的;有医院大楼起火,患者选择跳楼逃离的;有百年一遇的医院停电,让手术室医生束手无策,患者干着急的。在一次应对流行疫病的医院演习中,还曾经发生过不少大医院应急混乱的情况。如果把这些意外都简单地归咎医生,确实不客观,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吴 帅(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