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医院“走廊医生”事件进入“法治”阶段。6日下午,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代会,与会 88名职工代表一致表决通过“解聘”兰越峰的医院处理意见。(5月6日四川在线)
这个结果早在公众的意料之内。医院解聘兰越峰的理由合法,程序也无懈可击。根据四川省有关规定,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从程序看,兰越峰是被医院职代会代表集体举手表决“开除”的,这也符合“民意”。
但是,一纸轻飘飘的解聘书并不能为此事画上句号,可以说,这是一个多输的结局。
首先,兰越峰输了。不否认,她举报医院“以经济指标论英雄”、“过度医疗”的行为可赞,但也不否认,她性格有偏执的因素。举报归举报,但医院对她岗位的再安置,哪怕有打击报复的因素,她也应该先服从为是,而不是拒不到指定岗位上班。再有4年兰越峰就退休了,因为事业单位的社保尚未统筹,这意味着兰越峰将失去社会保障。
其次,该医院和医护人员也输了。“走廊医生”之所以长期被媒体关注,原因在于像兰越峰举报的医疗腐败现象,几乎是当下各家医院的通病,不管兰越峰举报是否属实,绵阳市人民医院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该医院和医护人员“同仇敌忾”,甚至不惜以罢工的方式要求开除兰越峰,其正义性的东西过于稀缺。唯一能解释的原因恐怕在于,不管兰越峰的举报是否属实、正当,但她的偏执的确挡了医院和医护人员的“财路”。解聘了兰越峰,医院和医护人员恐怕也没有底气去欢呼。
第三,该地的卫生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也输了。对于该事件,当地调查的结果仅是“其反映过度医疗不实”,再无下文。其后,“走廊医生事件”就由举报行为嬗变为一起单纯的劳资纠纷了。实质上这并非是一起简单的劳资纠纷事件,更是一个医生以公民的身份举报医院黑幕的反腐事件。对此,卫生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保持沉默,让兰越峰寒心,也让公众寒心。
第四,社会正义输了。“走廊医生”的悲催结局,只能壮了唯钱是举、过度医疗的医院和医护人员们的胆;但却灭了那些已经或将要揭批医疗领域黑幕者的浩然正气。这个“榜样”警示人们:沉默是金,同流合污方是“明智”之举。如此,最终倒霉的只能是患者,而患者的利益受损,反过来必然又会加剧医患矛盾。
解聘一个“走廊医生”容易,但消弭医患之间的矛盾与猜忌却极为困难。所以,对于兰越峰,不是单单解聘了之,纪检部门应该再深入调查下去,厘清事实真相,给兰越峰和公众一个公道。(惠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