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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欲当卖奶粉“第四条腿”拿钱不担责问题待解

2014-06-12 09:52:1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在北京等地试点的由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国际品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品牌管理中心)推动的“药店卖奶粉”模式还不到1年,近日上海也宣布,将于6月下旬起,以卖药模式卖奶粉,以期药店能成为继商超、母婴店和电商之后奶粉销售的 “第四条腿”。

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现在看来,这实际上不是“药店卖奶粉”,只是奶粉进了药店而已。

据接近品牌管理中心的乳业分析师宋亮表示,未来药店或会成为一个主流渠道,奶粉企业也对“药店卖奶粉”持积极支持的态度。日后或有一个能分清责任、划好利益的标准出台,建起产品追溯体系,什么环节出问题、什么环节承担责任,到时“奶粉进药店”就能升级为“药店卖奶粉”。

药店“只搭台不唱戏”

在“药店卖奶粉”这一模式试行后,让不少人疑惑的是,这是药店卖奶粉吗?

药店提供一块专门辟出来的地方,顾客购买奶粉都在自动售货机上进行,用银行卡等支付,药店不提供结算等服务。东方艾格乳业分析师陈连芳表示,这根本不是“药店卖奶粉”,不过是“奶粉进药店”而已。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 “谁生产谁赔偿、谁销售谁赔偿”,可药店卖奶粉,只是扮演了一个“只搭台不唱戏”的角色。当被顾客问及“奶粉有问题找谁时”,药店工作人员的回答是“设备提供方会协助联系厂家”。

“药店卖奶粉,奶粉出了问题,药店如果袖手旁观,首先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陈连芳说。

“我对 药店卖奶粉 还是 三不 表态,不反对、不推崇、不乐观”。原广州奶业协会理事长、乳业专家王丁棉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奶粉进药店主导思想过于利益化,相关各方大都抱着从中获益的态度,但又不想承担责任。

中投顾问研究中心食品行业研究员简爱华表示,奶粉进药店在质量和价格上都没有优势,药店仅仅只是一个渠道,并没有解决当下国内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奶粉源头安全的顾虑。

“相比于其他渠道,药店分布少,购买不方便,尤其是现在还只是部分药店在做,让本来就没有在药店购买奶粉习惯的消费者望而却步。”陈连芳直言。

乳企持积极支持态度

一个没有优势的渠道却不断在各地开花,到底是什么力量在背后推动着呢?

“从政府的角度看,把奶粉销售渠道做得比较捷径,便于管理和监控,因为药店直接对接生产企业,可以缩小流通渠道,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乳业专家陈瑜分析。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成为医改重点,这被解读为药店靠高价药过日子的模式或将被打破。

陈瑜认为,药店未来依靠高价药获取高利润的模式会受到影响,虽然短期内卖奶粉还不能成为药店利润的主要支柱,但开拓一项经营渠道,增加一项产品销售,对于药店未来发展转型可能就多一条“后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先后采访了奶粉已进入药店销售的雅培、雀巢和多美滋三家外资品牌和国产品牌蒙牛的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复都是,积极配合并支持国家有关部门发起的“奶粉进药店”活动。

“有人怀疑奶粉企业的积极性,但我个人认为,奶粉企业对于 药店卖奶粉 的积极性是真的。”宋亮表示,药店渠道对中国来说是个新生事物,有一个接受过程。对于“药店卖奶粉”不妨一看,药店的门槛一旦降低,将来药店会成为一个很好的渠道。

“责任如何承担”待解

“奶粉进药店是学习借鉴境外的做法,但不能只学习皮毛。”陈连芳表示。

在德国、英国等采用药店销售奶粉的国家和地区,奶粉本身作为一种特殊的福利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销售都纳入了医药体系,全程都按照药品的生产流通来监管。

陈连芳表示,国内缺乏这样的背景和基础,只是在销售终端要求药店以卖药模式卖奶粉,很难保证奶粉不出问题,这也是为什么作为销售渠道的药店要 “独善其身”不参与其中的缘故。

“现在 药店卖奶粉 有一个难点就是奶粉进药店的门槛比较高和药店本身受限太大。”宋亮说道。

继2012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停规定》,要求新开药店“非药品区域”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30%,已开办的药店也要逐步调整。随后广州、河南等地也陆续出台类似规定。

宋亮指出,若当地政府允许药店销售奶粉,并在 “非药品区域”面积做出一定调整,同时“药店卖奶粉”也能通过医保卡来购买,药店能够成为奶粉销售的主流渠道。

对于“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宋亮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品牌管理中心日后也许会向政府申请一个能分清责任、划好利益的标准,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什么环节出问题、什么环节负责任,让消费者放心地到药店买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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