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帅(医生)
6月2日发生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患纠纷案,目前查明患者家属情绪激动中有推打医护人员及逼医生下跪行为。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于6月6日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欧阳某某予以刑事拘留。经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医生王某和护士谭某伤情未构成轻微伤。(6月8日《新京报》)
虽然未构成轻微伤,但依然追究袭医者刑事责任,罪名是寻衅滋事罪,这当有破冰意义,也是一个好的开始。
对暴力伤医者的处理偏软、偏轻,是一种普遍现象。很多人的观念已经形成,只要闹得凶,医院赔钱息事宁人是常态,因此暴力伤医行为才屡见不鲜。大面积出现这种现象,往往与执法不到位的纵容有关。
很多人将患者解读为弱势一方,并且是和自己同一阵线的人。仿佛患者得利益,就是“我”方的胜利。在这种思维影响下,看到患者打杀医生,某些无知者还为之拍手叫好。这种不讲法治规则的处事态度,在当下大有市场,它甚至影响到不少执法者。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容许暴力伤人行为,但只因为受害者是医生,执法者就缩手缩脚、畏首畏尾,不知道怎么执法了,真是怪事。一些性质恶劣的暴力伤医事件,甚至是在执法者眼皮下眼睁睁看着发生的。
“伤医不是罪”或者是“伤医可以罪轻一等”的错误观念流行,难道社会将因此获益吗?当然不是。当很多医生因为这种黑色恐怖选择了离开医疗行业,在岗的医生因为这种恐慌和顾虑,选择防卫式的医疗模式,“太平”医生和“求稳”医生成为普遍现象,受损害的将是公共利益。看病贵、看病难的成因里,暴力伤医制造的恐怖心理当有一席之地。
如何看待暴力伤医,还有很多似是而非的观点在左右着人们的判断。比如,有人认为,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医改不到位,医疗黑幕太多,看病贵、看病难,把患方逼得使用暴力;还有人同情患者,因为医者的强势,患方行为偏激一些是可以被谅解的;还有人认为,医疗纠纷处理不公平,成本高、时间慢,难以解决患方维权的问题。
这些发言者往往没有意识到问题的关键点和严峻性。如果这些理由就足够让暴力行为合法化和合理化,它将意味着伤医行为是可以无罪的,难道还有比这更危险的思维吗?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如果因为不完美就可以使用暴力,当这种观念被大面积传播,它将会是社会的一场灾难,因为每个人都找到了使用暴力的最好借口。
“将袭医纳入寻衅滋事罪”,是对法治精神的捍卫,清晰地表明违法者必受罚。希望从这起案件开始,医生执业安全能够得到有效、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