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伟(公务员)
近日,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发布信息:将召开药品价格评审培训会,为后期开展药品价格调查工作做好准备,提高药价成本调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为解决“天价药”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早在2011年就印发了《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但药价成本调查工作总是“雷声大、雨点小”,这期间除了偶尔发布一些药价成本调查工作尚在摸底等之类的消息外,并未见实质性的动作。
药价成本调查,楼梯虽然响个不停,但从没有真正看见人下来。原因大致有二:其一,药价成本调查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作,不但对调查组成人员的专业性有着很高的要求,还涉及诸多部门、诸多环节和诸多内容。同时,调查工作的时间、人力和经费等成本也不能不考虑。其二,药品成本是一个动态成本,只能概略评估,难以精准计算。更何况药价成本受到原材料、劳动力价格、税收、标准认证和市场竞争、总销量以及国家宏观调控、医改政策、行业政策等影响都非常大,难以对某个生产周期、某个药品品种实现静态成本核定。
在药品市场高度市场化和全球化的今天,某个品种某段时期内的成本应该永远是动态和变化的,更会因各种因素的影响不断调整和冲挤,药价成本调查理论上的可行性远远大于实际的可操作性。
笔者无意否认开展药价成本调查良好的初衷和希望保持药价基本稳定的本意,但这种调查除却凸现以民为本的高尚情怀外,似乎已然成为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事实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不论是在宏观政策上还是药品市场调节上都有着许多方面、许多工作要研究、要实施,药价成本调查只是其中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