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宁夏银川市、内蒙古准格尔旗和甘肃榆中县中医院先后启动“先住院后付费”改革,累计有5万多人从中受益,但至今都保持着逃费、欠费零纪录。(6月4日《人民日报》)
先住院后付费,无疑是一项有利患者的改革,充满民本思想,闪射人性光辉。在这一改革中,医院从“强势”地位退居“弱势”地位,增加了欠费逃费的风险,但却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使那些亟待治疗又一时手头紧张的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仅这一点,就可谓是胜造七级浮屠的善举。较之生命垂危急需抢救却因缺钱被拒门外的冰冷,真的有温暖如春的感觉。
先住院后付费,近似于市场上的“先尝后买”。要让顾客(患者)满意,就非得货真价实、服务周到不可。这就逼着医院改进服务,提高医疗水平,尽最大努力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赢得患者的青睐。用准格尔旗卫生局局长李树林的话说,就是医院要用“星级服务”,才能赢得“星级互信”。这在医患关系极度紧张的今天,不啻为一种主动的放下身段的担当,体现了医院救死扶伤、实行人道的本意,是医院“人民”属性的回归。
先住院后付费,以及附加其上的制度设计,让这项改革具有道德造氧的功能,促进了诚信友善的形成。所谓制度,是一条看不见的诚信安全链:“适用人群主要限定在“城乡医保参保者——患者凭医保证住院——医保证交由医院托管——失信者列入黑名单”。这一制度之所以能很好的实施,一方面因为基层医院报销比例较高,住院费用自付部分很少,一方面一旦列入失信黑名单,不但下次看病不能享受这项待遇,社保、民政部门也会暂停其相关待遇直至结清住院费用。权衡得失,就会使失信动机大大降低。逃费欠费“零记录”,就是对这项改革的肯定。
好制度能使坏人变好,坏制度能使好人变坏。一种制度设计,能使道德水平提升,能使医患焦虑消除,能使社会互信增强,能使人际关系和谐,不就是一个好制度吗?有了这些好处,谁能说医院“先尝后买”,不是一个值得礼赞的改革?(雷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