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花圈、设灵堂、堵门堵路、上网炒作……患者家属的过激行为一度困扰着医疗单位和综治部门。日前,一块带有“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警务室”的牌子,在该医院保卫科门前挂起,专门应对“医闹”,以及伤医、扰医、辱医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截至目前,河南全省共有443家重点医院建立了标准警务室。对此,卫生部门和医院表示,一旦出现“医闹”,若民警能及时出现,有利于防止事态扩大,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生护士的安全,促使医患双方能以正确方式解决矛盾。
但也有人指出,警务室只能解决医闹背后的治安问题,打击“医闹医托”,仅靠警务室“包打天下”显然不够,还需要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多方联合,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有效化解医患矛盾。
什么滋生了“医闹”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河南省共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200起以上,至少有58名医务人员受到伤害。
河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路政认为,患者家属面对医疗纠纷往往有三层“疑虑”:第一,怀疑病人在医院出事真正原因;第二,怀疑医疗行政部门解决医患纠纷的公正性;第三,怀疑走合法渠道维权的效果。
路政说,很多病患家属觉得医疗事故鉴定专家跟医院比较熟,怕有暗箱操作;走司法鉴定和法院起诉的路又太漫长。因此,只好选择“闹”这个看上去既简便又有效的办法。
“事实上,患者家属还有一层心理,那就是总觉得,闹了比不闹赔偿多,闹得越大,赔得越多。”一位多年从事医疗纠纷处理的医院行政工作人员说,和医院相比,患者家属往往被看成弱势群体,大家都觉得,这么大的单位出点钱不算什么。
刘传慧是郑州市骨科医院综合内外科主任,同时也是医务科副科长,处理了多年医患纠纷问题。“2010年起,郑州市政府就下文要求5000元以内赔偿医院自行处理,超过5000元,应引导患者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刘传慧说,“但是,大约只有10%的人愿意去医调委解决问题,绝大部分人还是想‘多闹几天给得更多’。”
面对这种情况,大部分医院为了怕造成负面影响,往往选择息事宁人,选择赔钱了事。一位郑州市三甲医院的行政负责人说,一些患者家属会选择到卫生局乃至政府上访,医院领导有时也会受到主管部门的压力:“事闹得大了,年底考核可能要扣分。”
建警务室能否有效应对“医闹”
近年来,以“医闹”为代表的涉医群体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扰乱了医院的诊疗秩序,而且极大地侵害了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甚至影响了社会公众对子女择业观念的改变。
郑州市卫生局一位负责信访、安全和维稳的工作人员称,2012年4月,卫生部、公安部曾联合下发了文件要求,要严厉打击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灵堂、摆花圈、违规停尸、聚众闹事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但郑州市现状是,只要‘医闹’不在医院有太过激行为,公安人员到现场只是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化。”
据其介绍,类似的通告,以前也曾发布过,最早关于打击“医闹”的文件是《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发布于1986年10月30日。“但是,距离第一次通告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医患关系并没有得到实质改善,‘医闹’远未绝迹。”
无奈之下,有关部门尝试“自寻出路”。2013年,在郑州市卫生局等单位牵头下,一支统一着装,手持盾牌、警棍、电棍的“武装保安”成立,专门处置发生医疗纠纷,打击“医闹”。
2013年5月29日,几十名患方人员在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聚集,郑州市卫生局启动了安保联动机制,调动河南力盾保安公司特勤队到场执勤,与患者家属发生冲突,4名家属被打伤住院。“首战”将4人打伤,“保安变打手”立即遭到外界质疑。
今年1月,河南省公安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在重点医院建立警务室的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在二级以上医院和其他日常治安状况复杂的医院,建立以辖区派出所为依托、冠以医院名称的警务室。《通知》明确提出,标准警务室建立后,将依法严惩以下4种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一、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二、在医疗机构及公共开放区域采取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堵塞大门等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三、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四、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