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魏敏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离不开顶层设计,更离不开基层实践。有了国家的扶持政策,关键是因地制宜将政策落到实处。
近些年,黑龙江在中医药工作方面做了诸多实践,特别是2013年以来,该省抓住各项政策机遇,借医改强化中医药服务能力,用政策提升中医药地位、辐射范围,领会文件精神找准工作切入点,让中医药利好政策落地生根,与卫生计生协调共进。
积极响应《实施意见》见成效
今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后,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主任赵忠厚与副主任兼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学军立即向省政府主管副省长孙东生作专门汇报。孙东生批示:“抓好落实工作,在落实工作中要注重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在中医的机构建设上要予以保证,中医药要发展,没有机构不行。同时要注重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的发展要和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
“制定本省《实施意见》将起到什么作用?解决哪些问题?”面对孙东生的提问,王学军毫不犹豫地回答,《实施意见》将会对卫生行政部门就中医药的思想认识有所转变和提高;对下一步卫生行业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政策时扩大中医药参与力度;有利于促进现有的扶持中医药政策、措施更好地贯彻和落实;能够进一步健全中医的管理职能与机构;做到卫生工作和中医药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实施。
5月21日,黑龙江省《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要求将中医药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中通盘考虑,加强卫生计生与中医药工作统筹协调。
依据《实施意见》,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决定,在正在进行的省级卫生和计生部门合并工作中充实省中医药管理局工作人员,完善和明确省中医药管理局职能。同时要求委机关各处室形成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动机制,各职能部门在研究部署分管工作时充分考虑发挥中医药作用。
很快就见到成效,省医改办在征求意见时,首先与中医药管理局取得沟通;在《关于在地市、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机构改革当中的实施意见》中,单独强调在机构改革中一定要强化中医药的管理职能和机构建设;《黑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全省67个县(市、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启动综合改革。自9月1日起,41个试点县(市)办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除中药饮片外,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
361个卫生院迎来中医
让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补充农村中医药人才缺口,才能使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得到真正提升。道理浅显,但眼下全省2.2万余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仅有1062名中医药人员的现状,着实给任期不满一年的王学军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
今年1月,该省启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补充计划。王学军接到一项艰巨任务,3年为944个乡镇卫生院充实1000名中医药院校毕业生,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充实1人。
3月初,王学军就带领招聘工作小组到吉林、辽宁等附近省市,在长春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等12所高校,一连十几场宣讲会,他与中医药学子们面对面交流,鼓舞他们来黑龙江,走进基层,在具体岗位中实现个人价值。
正是基层卫生管理部门和乡镇卫生院求才若渴的热情,以及省政府提供的各项保障措施感染了不少学生。截至6月,已有1200余名毕业生应聘,下半年,全省361个乡镇卫生院将迎来中医毕业生。
借医改强化中医药作用
医改实施以来,省政府在《黑龙江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中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2011年《黑龙江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提出将该省建设成为中医药大省的工作目标。
2013年,黑龙江省首次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和中药材种植产业等工作纳入医改考核和问询目标,增强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水平和能力。
随着《黑龙江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发布,又为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打下坚实基础。2014年,中医药工作被纳入深化医改考核目标,中医药首次被列入省公卫服务项目。
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卫生计生半年工作会议中对中医药工作又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在年底前90%以上的社区卫生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35%。在10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中心,60%以上的县级中医院建立治未病科……
“发展中医药事业不单纯是中医药界自己的事情,而是整个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不能让中医药脱离卫生行政事业,我们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使命感,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卫生计生工作中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法。” 王学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