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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推动中医药深化改革

2014-07-24 15:29:07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推进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以及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三个规划的编制进程,做好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等的研究编制

•尽快出台《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年)》,出台推进中医药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积极推动中医药立法工作,跟进并主动融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

本报讯  (记者魏 敏)7月20~21日,201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厅局长座谈会暨中医药发展专项规划论证会在安徽芜湖召开,会议重点研究论证正在编制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思路以及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对下半年中医药重点工作做了部署,强调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善于观大势,抓机遇,谋大事,抓重点,推动中医药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机制。

会议首先听取局规划财务司,政策法规司关于中医药发展专项规划思路,出台的背景、编制过程、目标任务等详细介绍,与会代表分组研讨后,各组分别汇报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王国强简要总结分析了今年上半年全国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要求各省区市、各机关单位结合实际做好下半年重点工作:

全力做好规划编制,要认真梳理、合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分类推进三个规划的编制进程,做好三个规划的衔接,重点是要清晰三个规划各自的功能定位、目标定位,使这三个规划能做到近期和远期衔接、宏观与微观衔接、事业与产业衔接、改革与发展衔接。做好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等的研究编制工作。加强各地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着手准备本地区中医药发展规划的编制,积极争取将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单列。同时,还要关注和积极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尽快出台《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年)》,国家局层面要抓紧推进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调整,各地要完善并发挥好本地区跨部门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各地要制定好本地实施方案。出台推进中医药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积极推动中医药立法工作。一方面,要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已明确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加强协调。另一方面,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最大程度凝聚共识,确保法律草案能够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按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及时跟进并主动融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加强立法研究,推动建立健全中医药法律法规体系。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专项行动,建立完善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定期通报机制、监督会商工作机制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入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制定实施《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科研纲要》实施方案。

王国强强调,统筹推进,突出重点,为全面落实2014年工作任务,一要扎实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制定和实施加强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文件,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型人才培养,做好第二届“国医大师”的表彰宣传工作。

二要扎实推进中医药协同创新。研究制定促进跨领域、跨产业、跨学科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政策和机制,出台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文件。

三要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把“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开展好,打造品牌,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中医药科普知识征集和反馈机制。推动发布中医药发展白皮书,做好中医药新闻发布等重大宣传计划的落实。

四要继续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好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争取国际合作专项支持。配合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推动与沿海上、陆上丝绸之路国家中医药合作。

五要深入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方面,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让每个规定动作、规定环节到位、做实。另一方面,要突出行业特点,实施好“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开展好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专项治理,落实好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刚、于文明、马建中、王志勇出席。局各司、直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各省区市主管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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